粤卫医函〔2020〕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65号),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我省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于2019年10-12月组织开展了遴选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及示范医院活动。
经按遴选流程组织评审,评选出30个典型案例和20家医院作为2019年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医疗机构积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继续改善服务,积极创新便民措施,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此外,我们对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参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遴选活动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梅州、惠州、中山、江门、云浮等10个地级市予以表扬,希望各地继续挖掘典型,大力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附件:1.2019年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