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选拔岐黄学者。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和形式审查,现将我省申报人员予以公示(名单及基本情况附后)。
公示期: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省中医药局科教处反映(电话:020-83709275)。单位反馈意见需书面并加盖公章。
省中医药局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广东省中医药局2126室,邮编:510060。
附件:广东省2021年岐黄学者申报人员及基本情况(公示).docx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