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医办函〔2017〕94号
关于召开中医药法综合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佛山、东莞、中山、清远市卫生计生局,各省属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广药集团、康美药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率队来粤开展中医药法综合调研,5月8日(周一)上午9:00在华泰宾馆深圳厅召开调研座谈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各省属中医院主要领导。
(二)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清远市:市卫生计生局(委)领导1人,市卫监所领导1人,中医科(处)长1人,市中医院主要领导1人;辖区内区县或镇街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1人,中医诊所代表1人,中医师承人员代表1人,多年中医临床、确有专长人员代表1人。
(三)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省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命题组负责人1人。
(四)中药企业代表:广药集团负责人1人、康美药业负责人1人。
二、座谈发言
会议设指定发言和自由发言。指定发言:每个地市及每个企业发言10分钟以内,发言材料请多打印15份,带到会上交会务组。自由发言:主要由省属中医院代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和基层中医药代表发言,每人发言5分钟以内。
发言内容围绕调研座谈提纲(附件1),提纲中有关征求意见稿请到省中医药局官方网站(http://www.gdszyy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会议报名
参会回执请于5月5日12:00前报省中医药办公室,传真:020-83814580。联系人及电话:卢玲,83880681,13826062121;李文静:83063702,13719422992。
附件:1.中医药法综合调研提纲 附件: 下载
2.中医药法综合调研座谈会报名回执 附件: 下载
征求意见稿:
1.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的遴选范围与遴选原则 附件: 下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下载
3.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下载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