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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伦理道德的“医礼”内涵初探

发布日期:2024-11-14 11:05:2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医学不仅是一种深邃而独特的医疗体系,也与中医伦理思想相伴相生。从古至今,中医学与中医伦理思想始终保持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医学的理论和实践为伦理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场景,而伦理思想则为中医学的发展提供了道德指引和价值基础。中医伦理思想大多散落在历代著名医家的著作之中,这些著作涵盖了从先秦到近现代的各个历史时期。在这些文献中,中医伦理思想通常以规范、戒条、警语、箴言及座右铭的形式呈现。这些不同的表达形式不仅反映了中医伦理思想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也体现了古人对于医学伦理的重视。通过整理归纳这些藏在典籍的准则和戒律,可以为指导现代中医工作者思想和行为提供重要指南。

  古代中医学者认为,中医是司人性命的术业,非同儿戏,所以医学授业、行医过程均应有特定的礼仪,以确证医学事业的神圣性、严肃性。中医逐渐也衍生出礼制规范来驱使医生追求医学技术完善、医疗道德、责任心的提高以及医疗过程的合理性。元代曾世荣在《活幼口议》中指出医生与其他行业的不同,就是医生也要根据患者的情况不同而遵循相应的“礼”。符合“礼”的医学行为被认为是善的,反之,违背“礼”的行为则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

  行为合规、医途正当的职责之礼

  中医在漫长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要求中医医者医学行为规范、医学目的纯正的行为礼节。包括行医过程中面对不同病人给予不同的礼节进行医治,行医时钱财小利不可贪取。

  一方面是医疗举止正当,不引起医患矛盾与舆论。《医灯续焰·为医八要》提出倡导医者应该谦虚,在医治过程中,手段合法正规,不“择人而医”。如果“谄富则不待请而至”则会导致医家降低自己的尊严标准,丧失作为医生的原则,逐渐“卑污莫状。”只有态度谦卑而不傲慢,才能受到患者、患者家属以及同行的尊重。医家外表的精神饱满有利于消除患者紧张甚至消极悲观情绪,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信任关系,从而有利于患者疾病的治疗。还有一些中医名医则提出要根据病患性别、性格、身份的特殊性基于不同的医疗措施给予不同情况的尊重。近代中医学者宋国宾在《医业伦理学》中提出:“但病人有年龄性别之不同,爱之表现,亦当有所区别,故对于妇女宜庄而有礼,对于儿童宜仁厚慈祥,对于老人宜相当谅解,是则随境而异者也。”表明中医医务工作者在面对病人包括妇女、儿童与老人,根据病人身份的不同给还要予相应的“礼”节,以示对病患的尊重。

  另一方面,医者医疗动机应不贪图钱财,其医疗行为应是治病救人之目的。明代医家王肯堂在《灵兰要览》中指出,学医和从事医疗工作是神圣的,初衷应该是出于对患者的关心和帮助,良医不应出现谋私利的行为,强调了中医的职业责任和道德义务。再如唐代名医孙思邈主张“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表明了医生不可凭借自己的医术想方设法向病人索取财物。宋代名医张杲在《医说》中说为医者需“粗守仁义”,不可贪图名利。陈自明也在《外科精要》中视“贪人财利”之医为“含灵之巨贼”,对于贪财的医者提出严厉批评。费伯雄在《医方论》中的“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东汉张仲景的“志存救济”。名医们的警句都是倡导医技傍身不可滥用于获取钱财,医治过程要有医者的担当。

  言语和善、人文关怀的义务之礼

  人文关怀的义务之礼则要求医者人言可畏,谨言慎行,这既是保护病人也是保护自身。《备急千金要方》指出医者若“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则这位医生就没有遵守“医道”,没有实事求是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在“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在《灵枢·师传》中也强调医家的言语之礼:“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人问所便。”强调医者对于病人的病症是有义务进行保密的,这种义务无固定范围,即使面对亲朋好友也需三缄其口。如《外科正宗》提出医者应尽的义务:针对患者的病症状况,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人,也要做到“虽对内人不可谈”,应遵守职业道德,为患者的隐私负责。

  除了谨言慎行,中医医学伦理要求面对病人要有人文关怀之心,这既是一种德,也是一种义务之礼。对患者陈述其病情时,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考虑其心态波动,照顾其家属情绪,如病人询问其病情,“疾小不可云大,事易不可云难。”涉及病情状况与医术时不能不懂装懂,不能文过饰非,以一颗虔诚的心,给患者送去希望。在医治患者过程中应“性存温雅,志必谦恭,动须礼节,举止和柔,无自妄尊,不可矫饰。”举手投足需让患者感受到医者的可靠,值得信赖。美国医生‌爱德华的墓志铭刻着“有时能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在安慰”,中医也不例外,在《冯氏锦囊秘录》中提出医者遇到病人病患急症,“欲尽人力挽回。”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需要与患者讲清楚情况,如果医治效果好,患者“人自知感”。即使医疗效果不好,则患者“疑怨难加于我,我亦自心无愧矣。”在遇到急症患者,即使无力回天,也要在病人面前表现得尽力救治,告诉患者自身会尽力,这既是对于患者生命的尊重,医者应尽的人文关怀,也是医者以问心无愧居天地间的底气。故有《黄帝内经》指出诊病不知此类,皆为医者之过失。旨在告诫从医者要精研医术、谨慎从事,方能无误,切忌好大喜功,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病痛。

  普同一等、一视同仁的行医之礼

  普同一等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患者,将每一位前来求医的患者都视为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无论其地位高低、贫富贵贱、年龄大小、知识多寡、外貌美丑或与医生的关系远近。即孙思邈提出病患前来诊治时,“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而应该对待所有病患“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要一视同仁,一心赴救。

  在古代的封建阶级制度下,普通百姓常常得不到好的治疗。部分行医者“或立奇方以取异;或用僻药以惑众……诈伪万端,其害不可穷也。”各种庸医、损益致使中医名誉贬损,面对这种情况,医学名家们为求证己道,逐渐形成了普同一等、一视同仁医学礼仪。如明代的医家陈实功在《外科正宗》中提出了“五戒”“十要”,要求医生应当怀有救苦救难之心。他指出无论什么家庭“请观者便可往之,勿得迟延厌弃”,不应歧视,过多索要费用,而应当提供药物帮助。遇到特别贫困的患者,还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适当赠送一些药物,确保每位病人都能感受到平等对待。以上“尽力”“微赠”要求或许太过高尚,是圣医的要求层次了,大多数医学名家所提倡的“普同一等”,实质就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病患。明代的龚信在《古今医鉴·明医鉴》中指出,优秀的医生应当“心存仁义”,并且不论病人的贫富状况,都要一视同仁地提供治疗。他强调医者应当“博施济众”,即使面对贫富差异,也应该“药施无二”。对于贫困的患者,医者应当做到“丐者盈门应之不厌”,即便有许多穷人前来求医,也要耐心应对而不厌烦。当然古代医家也并非只强调医者应该具备医学礼仪,明代的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也对患者家庭提出了“勿惜费”的要求,强调在医者对待病人不应嫌贫爱富的同时,患者也不应损害医生的名誉和利益,不应仗势欺人或随意摆布医生。这在古代是一种重大的伦理观念突破,提出的是新型的医患关系,将以往“医不言利”的单向价值观升华为医者与患者的双向尊重价值,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普同一等”的医学伦理价值观。

  总的来说,传统中医伦理中的“医礼”以其包容的道德准则、普遍的人文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整体和谐的理念以及博爱的情怀,为现代医疗实践提供了一套积极且卓有成效的价值体系与伦理指导。在构建现代中国的医学伦理学体系时,我们应当汲取中医智慧的精华,广泛参考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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