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对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探索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建设新路径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要求新任务,以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为目标,以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为依据,以中医药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有序扩大中医药人才规模,持续优化中医药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的新时代中医药人才队伍。
创新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育机制
要大力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完善领军人才培育推荐制度,健全具有市场吸引力的人才奖励补助与生活保障体系。积极探索“科技+中医药”立项机制,推行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中医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学、哲学社会科学等多领域多学科交叉融合。持续实施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各地设立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完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支持政策。要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发挥各类名老中医专家作用,扩大师带徒范围和规模,支持招收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传承培养。探索青年人才学习推荐平台建设和中医药类专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拓宽向名老中医药专家学习渠道。要重点支持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中心、中药先进制造与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中药资源与制造技术创新中心、中药植物研究中心以及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通过政策先行先试,促进人才聚焦,带动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创新发展。
创新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机制
要拓宽基层人才供给,持续推进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允许地方按规定开展专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支持乡村医生接受中医学历教育,持续推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行动计划,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卫生技术人员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要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用人管理模式,优化服务基层经费补助政策,落实服务基层制度,确保基层预留一定数量编制用于招聘中医专业大学生到乡村服务,鼓励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内人才柔性流动。要优化基层人才发展环境,在人才项目推荐选拔及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加大对长期坚持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的中医药人才倾斜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保障县乡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改革基层职称评聘制度,支持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创新西医学习中医教育制度
要大力支持中医药大学等院校适度扩大中西医临床专业招生规模,试点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探索开展非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经考核免试攻读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将中医药列入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适宜技术列入高职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要健全在职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健全西医学习中医配套措施,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分期分批开展西学中专项培训。建立健全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考核制度,完善备案考核、执业管理等制度,支持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要支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积极参加各级西医学习中医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培训班。
创新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机制
要创新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国家(省)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工作室),培养一批特色中药炮制传承人才;依托中医药产业学院等机构,鼓励中药企业与高校合作培养应用型中药专业人才,适度扩大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普查、产品研发、创新药物、产业经营等中药产业人才培养。要创新中药技师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中医技师职业管理制度,强化考核、注册和执业规范。健全中医技师职称制度,加强中医技师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人员编制等方面对配备中医技师优惠政策。要创新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中医全科、中医儿科、中医疫病防治及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经典等中医药基础学科及相关应用人才梯队培养,加大中医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康养旅游、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有序推进中医翻译中医药外向型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等。要创新中医药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和中医医院院长培养计划,支持高校设立中医药管理类本科、硕士、博士专业,筑牢中医药管理人才储备库。
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要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按照机构设置要求,强化中医药岗位设置,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中西医联合查房和会诊制度。要鼓励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设置中医药相关科室,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要持续开展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完善确有专长人员经考核后进入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的激励与规范制度。要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健全“谁使用、谁评价”用人单位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推行职称备案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建立“一人一议”薪酬激励与约束制度,制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健全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和职称直聘办法。要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不同岗位要求的中医药人才标准和分类评价体系,将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产出及应用转化等作为重要评价要素。要创新薪酬激励制度,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水平核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完善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的医疗服务定价和医保支持方式,适当提高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业务突出的,在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要创新人才表彰与评选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持续开展国医名师评选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奖励制度。
创新人才发展保障机制
要坚持高位推动机制,完善党委负总责、组织人事总牵头、相关部门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中医药人才发展新格局,完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科技、财政、中医药等部门落实中医药教育改革、人才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推进新格局,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中医药人才评价考核制度。坚持服务优先机制,加快组建中医药领域人才发展集团,提升中医药人才吸引集聚能力;完善持续稳定的人才发展多元投入和金融支持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人才资金。坚持优化服务环境,教育引导中医药人才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加大中医药科普、文化教育宣传力度,塑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认可中医药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坚持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探索建立中医中药融通学科,打造中医药基础学科、临床学科、中药学科和交叉学科相互补充的学科体系。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支持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药课程、教材、教法改革,落实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完善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考核模式,实施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改革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能力训练。■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作者:易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