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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发布:支持建设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

发布日期:2023-02-10 10:28:46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月8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分为八章、共计66条,分别对横琴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条例》进一步细化支持促进四大产业的内容,强化人才、税收支持保障措施。

  《条例》提出,合作区应当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文化旅游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产业。支持合作区建设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在合作区生产的经澳门审批和注册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可以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

  《条例》明确,支持合作区发展休闲养生、康复医疗、健康管理、高端医疗服务等大健康产业。鼓励澳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合作区内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置医疗机构。■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记者:李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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