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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10-01 11:11:5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30日,广东省中医药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的宣传贯彻,推进中医药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邀请省有关部门和中医药有关领域代表畅谈体会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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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冯亮,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潘华峰,全国名中医邱健行出席座谈会。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省中医院、暨南大学中医学院,羊城晚报、广州医药集团、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柯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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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

  徐庆锋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和推动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是广东中医药发展历史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徐庆锋强调,全省中医药战线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力抓好《条例》的集中宣传、学习培训和相关配套措施出台,确保《条例》各项内容落地落实。一是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通过举办义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深入宣传《条例》内容,运用好《条例》宣传海报、手册、一图读懂条例等宣传品,推动《条例》内容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活动,将《条例》纳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计划、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组织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机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条例》的学习培训,推动将《条例》纳入全省各级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三是制定《条例》配套文件,高质量编撰印发《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释义》,把《条例》各项内容及其重大意义说清楚讲明白,为各地各单位落实《条例》提供精准指引,推动将《条例》精神融入全省各地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措施中。四是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相关活动,会同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全省贯彻《条例》情况进行调研,适时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条例》贯彻。

  专家热议《条例》贯彻实施

  “放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委托生产,有利于发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专业性,解决制约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难题。这一做法为全国首创。”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叶永才表示,由医疗机构委托生产企业对市场不能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进行炮制,属于有条件地放开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能更好满足临床医生、患者对新型中药饮片品规的用药需求。

  《条例》明确,中医药院校教育应当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当将中医课程列入必修课,并适当增加比重。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潘华峰介绍,该校目前已新增“疫情防治与应急管理学”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中医养生、中医康复护理以及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炮制等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该发挥的职责,为中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将让规范经营的中药企业获得更多公平机会,实现更好的发展。

  《条例》第15条明确,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全国名中医、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主任医师邱健行对此深有体会:“一言概之,就是坚持中医医疗机构姓‘中’,不能变种、不能改姓。中医人要有几千年中医药文化自信的信念,决心为中医药事业奋斗一生。”

  据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已将10月定为“《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集中宣传月”,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和中医药战线通过举办义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深入宣传。省中医药局设计制作宣传海报、手册、一图读懂《条例》等宣传品,提供给各地、各单位使用。同时,推动将《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目前珠海、梅州等市已率先作出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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