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广东省中医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http://szyyj.gd.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楼,邮编:510045,联系电话:020-830637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中医药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中医药系统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广东省中医药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公开。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03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40条。主要公开广东省中医药局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规划计划以及中医药政策法规、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医政管理、科教管理等信息。2023年8月25日通过局网站公开了广东省中医药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告。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3件,100%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反馈意见均为满意。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均在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全文公开。2023年,通过“广东中医药”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工作制度。将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做为重要审查标准,要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务措施,必须向社会公开。
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不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情形。2023年有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正按程序进行修订。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规范发布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全面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持续做好局网站优化工作。
三是继续运营好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中医药”。截至2023年底,订阅用户44.5万人。2023年全年共编辑发布信息177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职责,规范工作规则,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与群众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下一步,广东省中医药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涵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局网站及政务微信的开发应用,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