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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4-04 12:21: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15年省中医药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中医药局的部门决算由6个预算单位组成,包括:省中医药局本部、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中医医疗、民族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

3、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5、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6、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7、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8、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中医药局2015年全年定编行政编制6,67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人员6,647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255人,离退休人员1,184人。

二、2015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决算751,11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92.02万元,事业收入693,770.92万元,其他收入10,951.27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支出决算748,044.38万元,按资金来源可划分为:财政拨款支出60,583.39万元,事业支出687,460.99万元;按使用方向可划分为:科学技术支出3,34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2.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6,358.34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8.32万元,其他支出81.2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3,980.59万元,占23.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8.91万元;项目支出46,602.80万元,占76.92%,其中:科学技术类项目3,344.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项目43,118.90万元,商业服务业项目58.32万元,其他项目81.21万元。

四、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分析

2015年部门收入决算751,114.21万元,与2014年决算690,296.02万元比较,同比增长8.81%,增幅60,818.19万元,主要是中医药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所属省级中医医院事业收入同比增长了52,928.12万元,占增幅87.03%。此外,中央及省财政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支持力度,下达公立中医医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设备购置补助及中央下达的公立医院补助等项目增长了5,374.33万元。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6,392.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9,709万元增加了29,087.2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并未包括所有财政拨款收入,年中追加调整预算为29,087.20万元,占决算数的62.70%。

(二)支出决算分析

2015年部门支出决算748,044.38万元,与2014年决算667,110.95万元比较,同比增长12.13%,增幅80,933.43万元,其中,事业支出增长8.12%,增幅51,651.24万元,主要是随着中医药事业稳定发展,公立中医医院收支有所增长,一般财政拨款支出相比2014年有较大增长,同比增长93.55%,增幅29,282.19万元,一是遵照省财政文件要求,2015年度加快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2015年当年度下达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2.18%,结转资金也加快了执行进度,二是部分往年权责发生制资金在当年度完成了项目实施工作,而2015年度完成了支付工作,三是中央和省财政重视科学技术工作,项目负责预算单位增加了相应支出。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0,583.3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9,709万元增加了40,874.39万元,一是年初预算并未包括所有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年中追加下达的财拨资金以及往年权责发生制结转的财政资金开支。二是部分往年权责发生制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按规定在2015年度完成了开支。

(三)“三公经费”经费决算分析

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4.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8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15年底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8万元,具体内容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以及公务用车运行费15.88万元,主要是为解决公务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等业务过程中的交通问题而发生的燃料消耗费、维护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各项支出。

与2014年决算数26.52万元比较,同比下降了10.6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30万元减少了14.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7月份开始的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数量,缩减了相关费用。

2.2015年度局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7人,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0.26万元基本持平,比2015年年初预算6.50万元减少6.22万元,主要是遵循节约办公原则,减少节约了相关经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32万元,2015年我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4个、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港澳台卫生医学交流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海峡两岸中医药系统管理、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等。(2)境外业务培训及交流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领导能力培养、医院管理培训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87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一是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与2015年年初预算870.40万元基本一致,仅增加了0.93%。比2014年决算721.47万元增加了157万元,一是随着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任务也更加繁重,为更好地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给的各项中医药工作任务,2015年度我局加强了相关工作力度,为此,相应支出较2014年增多。二是2015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了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6.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89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台、其他用车35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5台(套)。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重点民生专项主要有:广东省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19,566万元,目前正构建中医药项目绩效“五库”(配套省级专项资金),包括:完成财政部统一要求的基础资料库(项目图片库和项目产出库等)、绩效指标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用于分建共享,动态管理,完善中医药项目绩效管理支撑体系,健全中医药项目库资料。

由于绩效平台是基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完成基础上构建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体系,而各市(县、区)收集资料制作密钥上报速度较慢,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到2015年末才上线测试运行,因此绩效平台建设工作尚未完成,计划于2016年完成招投标和试运行。

五、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购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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