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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7:10:5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中医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优质中医药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在健康广东建设中更好发挥特色优势,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显著提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在局官网和新媒体平台上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集中力量进行宣传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行风政风建设纵深推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中医药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省委“1310”和“百千万工程”具体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将法治建设列入我省中医药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研究推出《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政策举措,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局党组于2024年1月份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局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印发“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大事项的审议要求。按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本年度将中医医疗广告审查、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等6项省级事项委托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将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等2项省级事项委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实施。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培训,确保委托下放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本年度收到行政许可申请3件、受理3件、作出行政许可1件;收到行政确认申请7件,作出行政确认3件,4件在办中(资料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推动“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数据融通,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的业务联动。强化对委托地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指导和监督,畅通工作联络沟通渠道,指导地市依法依规开展委托事项的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或情况反映。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广东省中医药局整治“限制竞争条款多”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医药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实施方案》,对出台制定的政策开展专项自查清理并加强对增量文件的审核,未发现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限制竞争条款多”问题。

  (三)加大科学立法和法规清理。配合开展重要领域立法。配合完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意见征求,为高质量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工作提供广东经验和建议。协助完成《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进一步明确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更好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特色和优势。二是加强文件及决策管理。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本年度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现有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正按程序进行修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行政效能。三是推进重点法规文件清理。对涉及限制公平竞争、行政复议法的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本部门牵头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省政府规章和文件进行清理自查,对《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部分条款提出“存在不利于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并限制了商品选择”等需要修改的建议和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加快修改完善和印发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截至12月31日,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对372宗中医医疗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64.89万元,没收27.83万元。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省级中医药专业监督专家库,10名中医药监督人才入选国家局中医药执法骨干培养对象,省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获批国家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建设单位。组织参加2024年国家中医药监督执法业务竞赛,获团体三等奖、个人二等奖1项、个人三等奖2项。

  (五)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民法典和宪法专题宣传。协办2024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主场活动,吸引大量群众积极参与。在12月的“宪法宣传周”中派出中医药精锐骨干,通过丰富的义诊和法治文化节目演出,弘扬宪法精神,守卫人民健康。我局获省普法办专函感谢,局机关1人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二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省中医药系统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和《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依托“国医大讲堂”系列讲座、“中医名家走基层”义诊科普,以“疗效普法”、新媒体普法、点亮城市地标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民众达40余万人次。三是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以基层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为重点,本年度制定发布10个中医地方标准和13个中医团体标准;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行业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导向,加快推进湾区中医药融合和“走出去”步伐。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局机关完成2024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任务并顺利通过年度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举办全省中医药法治业务培训班和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安排《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解读、标准制修订程序与编制要求等授课内容,20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协对《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发展中医药职责。高质量主办中医药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件,涉及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内容,100%在规定时限办结,加强全过程沟通,代表和委员均反馈满意。二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汲取往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验,依法审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严格审查、细心服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未产生新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中医药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项,依法依规答复并及时录入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推出系列中医药报道,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和正能量。依法开展信访工作。2024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0件(65%为咨询件,以网上信访居多,基本与2023年376件持平),信访内容包括医疗纠纷投诉和中医药人员资格准入等多个方面,均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办理,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问题。

  二、存在不足和困难

  2024年,法治建设助力我省中医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距离群众中医药需求和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受编制所限,局机关无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无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法治建设统筹力量有待加强。二是中医药系统法治学习有待进一步拓展,年度中医药系统的法治业务培训局限开展1次,且培训对象主要在地市层面,县区级中医药人员有待纳入培训范围;三是群众对优质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需求提高,特别是如何鉴别科学的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和方法,要求中医药健康教育与法治宣传进一步融合等。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接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中医药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在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引领好、规范好、保障好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领导干部带头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加强中医药领域法制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为中医药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完善中医药相关法规政策。自觉服务广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局,加强《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规的贯彻执行,牵头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审议意见。深化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及时将改革经验和成功做法上升为立法建议。完善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加强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准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修订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协同。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中医药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培厚中医药营商环境沃土。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中医药”,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助民生“三张处方”,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让群众就近获得基本中医药医疗服务,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四)夯实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宪法宣传周”、《中医药法》实施八周年等活动,组织医疗机构擦亮“义诊+普法”宣传品牌。依托11个国家级和17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及12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助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用好“国医大讲堂”“中医名家走基层”等活动名片,引导公民参与社会健康治理,筑牢个人健康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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