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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09:09:5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23年,省中医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相结合,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系统谋划,全面推进中医药法治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专题研讨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作表率,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工作目标,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等任务措施,紧扣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和法治机制开展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和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中医药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重点内容和举措,全面贯彻省委“1310”和“百千万工程”具体部署,对标对表《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全面启动“1+1+N”政策支撑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组”协调保障机制以及“周研判、月通报、季调度、年报告”工作推进机制,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依法推动“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中医药产业集群”“提升岭南中医药软实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列入中医药年度工作要点,聚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主责主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推出《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中医药领域的改革举措,构建广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医师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局领导带队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全体成员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参加省卫生健康委“宪法宣传周”有关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学法讲座。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局领导参照相关要求将尊法、学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局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每年定期向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政府网站公开。

  (二)服务大局,法治护航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动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走向深入。中医药综合改革开局良好,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功举行“广东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新闻发布会”,总结宣传我省推进示范区建设的系列创新举措和突出进展成效,吸引包括新华社、光明日报在内的20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深度关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巩固,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9.9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提升至33.83%。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加快建设在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进入前100名的医院数量连续四年居全国首位。3家医院纳入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新增5家妇幼保健机构省级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246个省级“十三五”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充实,深化建设首批4家省级高水平中医药学院,推进33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40个中医药重点学科项目建设,15个学科入选国家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选树“大医精诚”典型,以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第五届省名中医80名。中医药科技创新再创佳绩“三室四院一中心”为代表的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深化建设,中医证候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立项,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正式揭牌。4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得2022年省科技进步奖。

  (三)狠抓落实,中医药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加大放权力度将医师资格认定、中医医疗广告审查、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6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多个地市将“《医疗广告(中医类)审查证明》核发”项目办理时间压缩成1天,并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港澳台中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事项,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事项)单点登录率达到100%,网上可办事项数量在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占比达100%。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均为四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压减率达到3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为0。稳步推进中医诊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广州市、深圳市、珠海横琴自贸试验区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后监管等方式推进审批改革,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全省有中医备案诊所3285家,较去年新增786家,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推动“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数据融通,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的业务联动。强化对委托地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指导和监督,畅通工作联络沟通渠道,指导地市依法依规开展委托事项的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或情况反映。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有效落实。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完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专题调研,为高质量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工作提供广东经验和建议。切实落实依法行政有关制度,认真执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及审查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规范审查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本年度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现有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正按程序进行修订。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时废止废止我局制定的2份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涉及中医药的行政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牵头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省政府规章,以及本部门牵头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省政府及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自查,未发现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情形。

  三是中医药执法质效不断提高。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配合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完善。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联合省卫生健康委通过专项整治推进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工作,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检和“以案促管”专项督查。截至12月25日,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对421宗中医医疗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2万元,没收125万元。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依托全国首家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在惠州市举办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高质量打造中医药监督人才。持续开展案件评查,联合省卫生健康委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培训班并通报有关执法案例及卫生许可评查工作情况,对广州、深圳等9个地市开展行政执法现场调研,指导地市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含中医药)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参加2023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主场活动,“点亮生活,健康同行”活动主题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省中医药系统开展《中医药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通过“疗效普法”、新媒体普法、点亮城市地标等形式,宣传《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民众达20万人次。全面落实普法教育,组织局机关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任务并顺利通过年度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举办中医药法治培训班、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近50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

  (四)尊崇法治,群众中医药获得感日益充实。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3年高质量主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17件,涉及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内容,100%在规定时限办结,加强全过程沟通,代表和委员均反馈满意。

  二是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汲取往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验,依法审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严格审查、细心服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未产生新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中医药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做好中医药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项,依法依规答复并及时录入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新华社、凤凰网、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推出系列中医药报道,用好中医药“南方号矩阵”,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和正能量。

  四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23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76件(以网上信访居多),基本与2022年(305件)持平,信访内容包含医疗纠纷投诉和中医药资格准入等多个方面,其中62%为咨询件,均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办理,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问题。

  2023年,法治建设助力我省中医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距离群众中医药需求和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如中医药系统法治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健康教育与法治宣传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发制作新媒体普法产品有待进一步创新等。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接下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提升中医药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在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引领好、规范好、保障好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加强中医药领域法制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继续为中医药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完善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中医药法治保障功能。服务广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的落实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牵头持续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锚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时总结宣传成功做法和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加强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准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持续开展中医药领域的“证照分离”和“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营商环境。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中医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增强人民群众中医药获得感幸福感。

  (四)打造中医药法治宣传阵地,推动精准普法见实效。依托11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2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深入开展中医药普法宣传,鼓励开发制作普法作品,丰富法治内涵建设。结合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活动,组织医疗机构打造“义诊+普法”宣传品牌。规范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用好“国医大讲堂”“大医精诚——中医名家走基层”等活动名片,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和方法的科普宣传,引导公民参与社会健康治理,筑牢个人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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