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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03 12:41:41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以来,我局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与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抓住重点,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一是行政事项法治化不断推进。2019年完成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医药法规规章清理。我省现有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医药地方性法规一部,已纳入省人大预备立法项目,拟不纳入本轮涉及机构改革清理;无需要清理的有关中医药的省政府规章;2份有关中医药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因原文转发或已过时效均无需修改,另有1份有关中医药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清理建议稿并按时上报。二是“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在已将3项行政许可项目委托辖地管理的基础上,今年4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将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含中医医疗广告)长期委托地级市实施,并统一建设“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政务审批平台”,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关于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鼓励社会办中医机构连锁集团化发展,审核批准的3家机构已在境内外开设连锁国医药馆100余家;积极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省备案设置中医诊所1225家,居全国前列。

      (二)加强中医药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积极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地方性中医药法规的修订工作,《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按程序上报,已纳入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正式项目,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依法评估修订工作,拟按照法定程序报审后重新发布,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三是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年度我局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评估修订工作中,我局认真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规范审查流程,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指导,敦促落实“三项制度”,将执法平台管理工作一并纳入机关信息化建设内容。积极改造局政务服务平台,按时完成中医药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平台更新、使用、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二是重点整治“保健”市场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积极发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的执法抓手功能,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中医养生保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108宗,其中警告17宗,罚款91宗,共计罚款74.1万元。

  (四)探索依法综合治理新摸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继续遴选优秀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二是把握中医药法实施契机,健全中医药管理服务体系。以省中医药局局长名义致信各地市委书记、市长,推动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目前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地级市由2012年的10个增至20个,其中云浮市成立了独立法人的副处级中医药局,佛山、河源、肇庆和汕头4个地市成立了内设的中医药局。汕尾市中医院新建项目今年内动工,建成后将实现我省地市级中医院全覆盖。

  (五)法治文化建设出实效,中医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培训,中医药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执行《广东省中医药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2019年举办中医药法治培训班、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近230名代表参加培训。二是加大社会宣传,中医药法治文化进一步推广。2019年7月,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中医中药中国行—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暨法治科普宣传活动,近万名群众参与现场普法互动,反响热烈。

      (六)健全行政监督机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和省政协有关“加快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重点督办建议、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工作。100%在规定时限办结,100%与提案人开展沟通,代表和委员反馈均满意。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协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能否在急诊内科开展诊疗活动”予以行政认定。积极应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今年作出复议答复11件,参加行政应诉案3宗,在复议和诉讼实务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中医药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新改版的局官方网站今年1月份正式运行;同时充分利用局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中医药政务信息,目前使用客户已突破14万。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2018年持平,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四是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规范处理信访事项。2019年共办理信访总量为228件,比2018年增加了121件,均妥善处理,没有因信访处理不当引发维稳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法治政府建设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明显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省市县三级中医药法治管理体系不健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未设置专门法制机构,仅有1人兼职中医药依法行政工作;尚有1个地级市以及80个县(区)级卫生健康局未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面对法治政府建设重任,中医药系统人员配置不足。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在作出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改革推进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时,仍存在深入基层调研少、与人民群众交流不足、调研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机关法治学习和法治培训不足。受编制所限,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相对繁重,专题法治集中学习和培训安排不足,法治思维未完全建立,法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力推进中医药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把握要点,锲而不舍抓落实。主动对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通过细化实施步骤和明确责任主体,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重点加快中医药法配套制度建设,做好《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的修订工作,支持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省卫生健康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配合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做好政务公开、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信访维稳等工作。二是主动对接,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把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契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第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重点加强省级中医药政策法规研究与指导职能,建立健全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人员力量,构建由上至下、集中高效的省市县三级中医药法治管理体系。三是多措并举,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落实《局领导定期联系地市工作计划》长效机制,定期走出机关、走向基层,倾听民意、了解民生。加大网络平台应用和平台互动,多措并举,拓宽听取公众意见方式和形式,加强专家论证,增强行政决策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实效。四是培训教育先行,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指引,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持续举办全省中医药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学习中医药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举办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时保质组织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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