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局(委)、省属中医医疗机构、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公示及总结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项目执行情况公示及总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15年10月底前执行完毕的项目,请于11月27日前报送《执行情况公示表》、《学员公示表》;2015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的项目,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执行情况公示表》、《学员公示表》。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gdszyyjkjc001@126.com。
二、请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局(委)、省属中医医疗机构、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梳理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内容,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