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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广东省候选单位公示

发布日期:2016-02-03 10:40:29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239号)要求,经过申报单位自评、省中医药局评估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我省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东莞市大岭山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桂洲医院被确定为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其中前4家为复审单位,后6家为新申报单位)。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单位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9 日。

如对公示候选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局医政处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函邮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24楼

广东省中医药局医政处 邮编: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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