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粤中医函〔2021〕262号
尊敬的涂志亮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化广东中医药强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中医药产业品牌的提案》(第20210987号)收悉。该提案对于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部署要求,推动广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扶持社会办中医机构发展
近年来,广东大力推动社会办中医,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省内涌现出固生堂连锁中医机构等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实力的社会办中医机构。一是率先出台《关于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对同一法人设置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实行“总部审批、分支备案”,对其新设分支简化流程办理,推动社会办中医机构连锁集团化发展。二是认真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放开对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数量、地点等限制,激发社会办中医活力,截至2021年6月底,全省已有1800个中医诊所通过备案制开业。三是面向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者持续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培训,自2017年以来以“讲解+考核”的模式培训省市县各级卫生监督工作者500多人,提高中医药监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尊重中医药服务的特殊性,避免在监督执法中的“中西医一刀切”。四是鼓励先行先试。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深圳市社会办医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具体举措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特区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取消设置筹建环节,社会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直接可申请执行登记;取消环保、消防、环评报告等前置许可;取消社会力量办医的机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限制;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时,无需提供可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网查询到的证明资料;进一步放开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家庭医生服务等领域的准入条件;建立以人员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为核心的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准入审批制度。对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申请审批,制定和公开办事指南、统一标准流程,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五是积极规范引导民间中医成长。落实国家中医药法以及配套法规,出台广东省《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挖掘民间中医人才。近5年来全省共有2705位民间中医取得《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其中1271人取得国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二、关于加强广东中医药品牌塑造
全省中医药大会明确要求:在品牌塑造上下功夫,打造中医药品牌高地,建设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重镇;潜心打造教育、医疗、人才、产业和健康服务五大品牌,带动广东中医药在各领域攀登高峰。为贯彻落实这一部署,我省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打造中医药教育品牌。对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构建以中医思维培养为主导的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东药科大学等中医药院系加速发展。加强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重点学科建设,推动江门、湛江、云浮等市中医药职业院校建设。二是打造中医医疗品牌。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医院,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培育中医名院。建设形成一批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服务全国中医药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实施19个国家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4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突破与能力持续提升项目和208个省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领域打造区域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名科,推动中医(骨伤)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建设,抓好“登峰计划”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三是打造人才品牌。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培养和造就10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33个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培养基地,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依托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40个临床医学领域中医重点学科。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开展对口师承带教,遴选100位名医名家,带教200名基层人员,推动名医资源辐射基层。四是打造产业品牌。布局建设100个岭南特色中药材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农业林业产业园。鼓励中成药、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建立覆盖中药材种质资源、种植采收、产地加工、炮制生产、调配使用等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的中药全产业链规范化质量标准体系,开展中药煮散饮片试点。培育名优中成药大品种,保护、建设和推广岭南“老字号”中药名企和名药,打造岭南特色中药品牌。加强中药新药研发,遴选面向国际化的中药品种,开展国际市场的注册和销售,优先推动单组分中药和中医医疗器械出口。五是打造健康服务品牌。把中医药作为社会办医优先领域,推动中医服务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新型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服务。重点抓好业态融合,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新服务,推广“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等模式,打造中医药特色康养机构。加快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综合体,发展集中医诊疗、中药服务、健康管理于一体的连锁经营机构,让中医药成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助推器。
三、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过程中,积极争取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列入其中,主要包括:引导中医药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和完善自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药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对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产品等进行保护;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开发中药健康产品,推动以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药膳食疗等产业的发展等。该《条例》正式通过审议并实施后,将为我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业保护提供地方法规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落实到我省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中。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契机,全力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郑凯军,联系电话:020-8381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