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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30 17:18:50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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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中医函〔2021〕260号

民革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助力健康广东建设的提案》(第20210050号)收悉。该提案对我省中医治未病工作提出的一系列对策建议很有建设性、前瞻性。我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研,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成效

  2006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上工治未病的作用,积极开展亚健康的中医药临床诊断和保健服务”。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我省列为全国首批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中医治未病工作力度。2014年制定《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将“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列为重点任务之一。2015年成立省中医“治未病”工作专家指导组,加强对各地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2016年召开全省中医治未病现场会,印发《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省中医治未病工作。2020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探索规范化标准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提高全民中医药养生防病素养。近年来我省中医治未病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基本建成2015年以来,省级财政共投入1.5亿元,支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制定《广东省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地级以上市、县区级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6个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二甲以上的中医院均设置了中医治未病科,共有184个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形成了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并将中医治未病科纳入我省“十三五”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同时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2020年全省治未病年服务总人次近2000万,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59.80%、70.42%,均超过国家规定的50%的基本绩效目标要求,其中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超过国家推荐绩效目标要求。

  (二)中医治未病服务更加规范。组织专家编写《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对全省治未病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及技术方案进行规范。制定出台《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将治未病相关指标纳入我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的前置条件,引导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治未病服务。发布广东省治未病行业标识并在140家医疗机构使用,治未病服务显示度和形象不断提升。

  (三)中医治未病服务范畴不断拓展。探索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研制了针对疲劳、失眠、更年期调养等中医药健康状态干预方案。省中医院将中医治未病服务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已开展管理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24个病种;省妇幼保健院运用“沃土、育种、护苗”的中医治未病理念,将中医药融入妇幼专科发展;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研创出女性孕前、男性育前、儿童保健的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模式,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

  (四)中医治未病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依托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和院校,为各地培养中医治未病人才。利用中医适宜技术网络推广平台,开展中医治未病理论、技术方法和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培训,不断提高全省中医治未病人员的能力。2018年以来,省级指导中心每年培训中医治未病人员超一万人次,各地市培训超15万人次。广州中医药大学新增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本科专业。中医养生学专业,将发挥中医在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就业方向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中心、慢病科与老年科,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将培养拥有健康管理与中医治未病理念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于健康体检中心等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均开设中医养生保健专业。

  (五)中医治未病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围绕中医治未病关键问题,开展中医治未病理论、技术方法、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等领域的研究。近五年,治未病服务相关科研课题共186项,以中医治未病为主题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共277篇。获得知识产权或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荣誉的治未病服务项目共56项。95项自主研发的治未病相关技术方案、设备、产品在其他机构得到推广应用。省中医院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研究基地,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973计划项目,解决了中医治未病实践中理、法、技相分离的问题,为治未病从理念、理论到实践的体系化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

  (六)中医养生文化持续传播,治未病产业不断发展。各级中医医院和广大基层医疗机构采取各种方式,借助多种传媒,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养生保健文化宣传活动,普及中医治未病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我省中医机构研制了针对“未病”“欲病”状态干预调养的膏方、茶饮包等养生保健产品,“中医膏方节”广受欢迎。广州神农草堂中医药博物馆、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等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吸引大批游客,建成40个广东省中医药养生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了12条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

  (七)中医治未病服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广东气候及群众的体质特点,按照中医治未病理论,印发了《广东省冬春季节中医药扶正固本养生保健指引》《广东省新冠肺炎中医治未病指引》等,推荐药食同源方案以及一系列适合大众的生活方式、汤膳茶饮建议,固本纠偏、防病强身,受到群众欢迎。同时,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制定新冠肺炎预防方供密切接触者使用。

  二、关于职称评审和薪酬待遇政策支持

  (一)优化评价机制,加大中医药专技人才政策支持。一是深化中医药专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基层中医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消论文和课题的限制性规定,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实践经验。将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广州、深圳、东莞。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全省医学类高等院校,在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单位开展学校附属医院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近三年,职称评审通过中医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近2000人,约占卫生系列评审通过总数的10%。二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2018年底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放管服”改革,将卫生人才作为重要的人才评价领域提出针对性评价措施,抓好中医药等重点领域人才评价取得明显成效。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粤厅字〔2019〕71号),对推进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素质专门作出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向我省全部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进一步创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核心标准,加强对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考察。

  (二)合理提高公立中医院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建立相关激励保障制度。支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先后印发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从2017年起,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选取省第二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有关部门的直接联系点,开展国家方案的验证试点。一是落实“两个允许”薪酬政策。国家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出“两个允许”政策,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公立中医院可对照执行;二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当地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定中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对属于重点或基础科研以及业绩突出受到表彰的单位,可另外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广东省名中医和省级以上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实行单列管理。三是支持公立中医院进一步探索搞活内部分配。允许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允许医院结合治未病需要及工作特点,加大对相关紧缺人才的待遇倾斜等。四是健全员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支持各级各地主管部门加强中医建设,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医疗人员明确应协商确定工资水平,并依法享受最低工资保障、社会保险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医保和服务价格政策支持

  (一)完善中医治未病新增项目审核机制。2012年我省先行先试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膏方诊查、电子扫描整合系统功能检测、超倍生物显微系统检测、中医经络检测、虹膜全息检测、红外热段层扫描、身体成分分析、经络穴位平衡治疗等10个项目列入全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并指导全省中医医院规范开展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新增项目审核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目前,我局已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40号),启动2021年新增项目申报,医疗机构如有中医治未病新技术、新项目、新膏方,可向地市医保局申报,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审核,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投入临床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简、便、廉、效”的中医医疗服务。

  (二)将符合条件的中医治未病诊疗项目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2020年9月,我局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25号),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2021年3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膏方诊查等多个中医治未病诊疗项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2021年8月15日正式实施后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将有力支持中医治未病工作。

  (三)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一是众多临床价值高的中药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医保支付对中医、西医治疗方式一视同仁。目前我省医保支付方式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病种分值付费对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治疗的中西医治疗方式一视同仁,无论采取中医还是西医治疗住院参保患者和门特参保患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三是全力支持中医药发展。2020年9月,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医保发〔2020〕25号),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例相同的支付标准,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吸纳本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契机,全力推进中医治未病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医治未病科研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医药科研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的作用,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研究开发更多中医治未病技术、产品,为中医治未病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进一步拓展治未病服务范围,探索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范畴,建立起早预防、早预警、早管理的中医防控慢病的服务模式,打造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链。三是进一步丰富中医治未病服务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文化、旅游等的融合发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产方式,提高全民中医药养生防病素养。四是研究推动解决在现有职称体系中增设新专业等实际问题,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共享改革成果。五是按照国家《全面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及“两个允许”原则,科学设计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中医药特点及实际,研究适当核增公立中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办法,鼓励医院在内部分配时适当向治未病人员倾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郑凯军,联系电话:020-838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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