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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25 15:34:5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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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中医函〔2020〕356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1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宏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科学师承教育体系,助力广州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提案(第20201188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

  目前,我省已形成了较完整的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从培养层次看,既有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高校,也有本、专科中医药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专业层面看,开设了除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之外的全部中医药类专业。现我省有广州中医药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设置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等中医药本科专业点25个,在校生约1.22万人,2019年招生2647人。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等21所高职院校设置了药学、中药学、中医骨伤、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学、中医养生保健、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技术等中医药专科相关专业点50个,在校生1.9


  万人,招生0.8万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等22所中职学校设置了中医护理、中医、中药、中药制药、中医康复保健等中医药相关专业点38个,在校生1.2万人,招生0.5万人。近年来,我省先后通过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高水平地发展中医药教育。2015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南方医科大学及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等学科纳入我省高水平大学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18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联合公布的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中,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进入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广东药科大学的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列入特色高校提升计划。2019年,组织实施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立项支持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高职院校在6个中医学、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专业点开展省级品牌专业和重点专业建设。组织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开展中医药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畅通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二、加强院校教育,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系统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项目。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被列为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等6个项目列入改革试点项目,暨南


  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立项建设卓越中医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二)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2019年成立广东省本科高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本科高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我省高校中医学专业加强师承教育研究、提升中医专业人才培养力量。广州中医药大学“重经典,强临床”,与广东省中医院实行“校院合一”的办学体制,通过名师带徒、走出去请进来的跨地域培养途径、“名师共同带徒、弟子集体跟师”等模式,强化“校院”协同育人,促进医教协同,实现“厚基础、重经典、强临床、有特长”的高等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夯实中医药专业学生的中医经典理论,实施早跟师早临床多临床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医德培养和人文素质教育,推动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融合。

  (三)深化中医药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近年来,我省以项目为抓手,通过教学改革方式,深化中医药学教育建设发展。在2019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广州中医药大学“医教深度融合培养卓越中医人才的研究与实践”“经典根,中医魂—打造《伤寒论》金课的建设与实践”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9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的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


  学专业分别入选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落实订单定向基层医学人才培养。自2014年我省启动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以来,我省已累计招生订单定向医学生达4800人,其中中医类定向医学生约1200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参与订单定向中医药医学生培养任务,为我省基层卫生单位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合格医生提供保障。从历年招生情况看,考生报考踊跃、院校对生源满意,每年本、专科各投放的计划均录满。

  三、深入实施师承教育,助力强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认识到位,强化师承工作的责任意识。师承教育是千百年来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传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有效方式。开展中医药师承工作,既是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重要途径。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2006年、2012年先后两次召开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今年7月2日,广东省召开中医药大会,提出推广和提升师承教育,深入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大力开展老中医学术思想、老药工技艺等师承教育。

  (二)完善制度,重视管理,保障传承工作持续开展。不断构建和优化各项管理机制,保证师承教育各项工作真正落实,推动名医传承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落实“目标管理”。在实施省名中医师承项目、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之初就制定明确的师承目标,如要求系统总结学术思想,完成一项临床研究,形成一个诊疗方案,整理一套医案,出版一本专著,发表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等。要求各项目单位、带教单位把体现名医传承的定性、定量指标抓好落实,各单位也把专家、继承人是否定期开展名老中医查房、专科主攻病种诊疗方案是否体现名医的学术思想等作为科室管理考核指标。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实施名医工程”、“加强名中医师承项目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三是抓好师承学习过程管理。师承工作关键之处是要保证指导老师的临床教学和继承人临床跟师学习的时间和质量。在总结全国师承管理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我省为继承人统一印制了《师承项目管理手册》,包括《跟师学习笔记本》、《跟师月记》、《医案整理本》、《读经典学习笔记本》等,并对学习时间和记录内容有明确规定,有效推动和保证了继承人跟师任务的完成,同时也为管理工作提供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依据。

  (三)加强投入和平台建设,营造中医药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先后开展了3批省名中医师承项目,共遴选出354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覆盖省、市、县(区)。建设了178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0个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探索搭建广东省名中医传承管理平台,建立知识管理系统,开展老中医隐性知识的定向挖掘和群体实践研究,推动对名老中医隐性知识的显性化,提高名医传承效率。

  (四)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的实施,为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提供了途径,同时,为了保证师承人员的培养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规模招生形式举办批量师承培训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对师承教学时间也作出明确规定。我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已经组织开展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目前,全省共有2215人取得《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其中有892人取得国家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92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四、搭建平台,积极引进、评价中医药人才

  (一)搭建平台,积极引进中医药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开展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积极引进中医药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64号),统筹岗位数量、统一岗位条件、创新测评方式,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部署集中开展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行动。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公开招聘,目前已征集招聘岗位21,835个。其中,全省共征集医疗卫生岗位8,051个,广州共征集中医药在内的医疗卫生岗位627个,为应届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人才评价为抓手,有效推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出台实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部署,推动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对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医疗卫生人才,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根据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运作特点,针对基层医疗人才“引不进、用不好、留不住”问题精准施策,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粤厅字〔2019〕71号),对推进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素质专门作出部署。四是大力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卫生、医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广州、深圳。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全省医学类高等院校,在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单位开展自主评审试点,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依托高校中医学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高校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加强高校中医学历教育的师承教育机制研究,完善考核机制,同时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和传统教育相结合,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医药专业人才。继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做好国医大师、省名中医等名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与经验传承,实施省名中医师承教育,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力做好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单位稳妥有序开展各招聘环节工作,推动中医药专业在内的应届毕业生在本省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的政策框架和职称基本标准,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制定更科学、更契合中医人才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更好发挥职称杠杆作用推动中医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杨玉梅,联系电话:020-8370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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