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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24、677、894号系列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19 14:01:27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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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中医函〔2019〕359号

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24、677、894号系列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江英桥和刘松林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190224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中药种植及产业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提案》(第20190677号提案)和《关于加快粤西云浮等五市岭南药材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190894号提案)收悉。您们的提案很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也是我省当前和今后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经会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中医药强省建设为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我省中药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取得先发优势,在生产、销量、品种、规模和效益等多方面居全国前列,成为产业的领跑者,且历届省委、省政府均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与产业的协调发展建设。2006年,省委省政府台实施《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2014年实施《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中药制造产业、中药现代物流业、中医经科技创新、中医药走向世界等方面进行了专门部署和推进。通过税收减免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开发、促进中药产品进入省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为企业提供新药研发技术指引和服务、支持大型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骨干中药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引进国际医药企业进入中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等,我省的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18年我省中药饮片加工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90.37亿元,增长12.1%,我省中药饮片销售额占全国同类商品销售总额的9.3%,位列全国第四。康美药业是全国最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018年中药饮片销售产值达41.42 亿元。中药配方颗粒由我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原省中医研究所)原创,广东一方制药是全国最大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2018年销售产值42亿元。深圳华润三九集团中药配方颗粒年总销售产值18.5亿元。

  (二)多措并举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以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和中药材的研究。2016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61号),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加强优质中药材生产与示范、加快中药材生产技术创新、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筑牢有广东特色的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实现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2016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6号)主动迎接新一轮产业变革,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对外合作,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推动医药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努力实现产业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2016年12月,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8号)中强调,要发展壮大中药产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论鼓励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研发。

  (三)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促进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省内具有广东道地特征的岭南中药的种源、产地、种植和品牌进行保护。省财政2017-2021年共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岭南中药材保护,规范利用岭南中药材资源,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将用于生产技术规范、种质库圃及种源采集、动态保护、文化保护、生产基地评估、资源动态监测和人才培养工作,以及对第一批列入保护对象的八种中药材(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开展种源、产地、种植、品牌等保护活动。

  二、将系列提案作为纳入重点督办提案进行办理工作

  (一)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经省政协领导同意,《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190224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中药种植及产业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提案》(第20190677号提案)和《关于加快粤西云浮等五市岭南药材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190894号提案)列入2019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合并为《关于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确定我局为主办单位,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会办单位。省政府领导同志也做出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多次提出提案办理指导意见,并参加座谈和现场调研工作。

  (二)主办和会办单位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省中医药局领导高度重视该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徐庆锋局长多次听取系列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指示要严格办理程序,指定专人对系列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以提案办理为抓手,大力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办省直单位也指定处室和专人,参加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积极支持配合办理工作,受领任务分工。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督办省政协重点提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4〕528号)的有关要求,省中医药局细致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包括成立提案办理组织协调机制、办理目标、办理方式、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和系列提案的协助督办单位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审定。2019年4月下旬成立了以徐庆锋局长任组长,金文杰副局长和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任副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同时邀请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以及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专家参与办理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力量。同时,工作协调小组对提案的受理、交办、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反馈等环节做出详细任务布置,将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办理工作进度,提高了办理效率。

  三、系列提案办理与推进中药产业工作紧密结合

  (一)全面调查了解全省中药产业发展情况。

  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开展全面调查,进一步掌握我省中药产业的发展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并研究编制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在技术和政策层面上的创新举措。广东地理与气候优越,中药资源较为丰富,是我国中药材主产地之一,具有品种多、分布广、产量大的特点,有药用植物2500余种,药用动物120多种,药用矿物25种,是全国中药材“川、广、云、贵”四大产区之一。广东中成药工业起步早,中成药的生产有1300多年的历史,且自2000年以来广东省中药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现已建立了一批现代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一批高水平、配套的中药现代化系列创新平台,承担开展了许多高层次的中医药研究项目。但我省中药产业现存集聚力不强,企业规模较小,品牌效应不明显,集聚力不强,企业规模较小,品牌效应不明显的问题。

  (二)召开座谈会,梳理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思路。

  根据系列提案办理计划,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于6月4日召开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除了省中医药局、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以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提案办理单位出席外,还邀请了省政协袁宝成副主席、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系列提案人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等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省内重点中药行业协会和中药种植代表等参与座谈,集思广益,分析影响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存在问题、解决思路和路径,明确了提案办理阶段性工作内容。

  (三)开展实地调研,握准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脉搏。

  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和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案政协委员于7月底8月初先后到珠海和云浮地区的中医药产业园和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和基地等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调研了解调研对象在中药材种植、加工、研究和扶贫等方面的实践和成功经验,吸收先进理念,助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对我省中药产业发展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和企业的需求及建议、中药材科研成果及其瓶颈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接触和了解。

  (四)多措并举,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案办理单位把加强我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质量标准制定、种植基地建设与药材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和中药现代化研究作为落实系列提案的实际举措,积极抓好建议落实,各部门加大配合支持力度,促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快发展。

  一是加强我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质量标准制定。自《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加大了岭南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力度,依托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在云浮由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共建了“南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了化橘红、牛大力、肇实等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3个,提升南药种质资源保护水平。进一步合理规划我省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加强完善野生中药材物种和中药材资源的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普查和动态监测相结合的中药材资源调查机制,保护现有的中药野生资源,实现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是加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骨干中医药企业为带动,推进建设一批岭南中药材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岭南中药材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基地。重点在粤西等岭南中药材道地产区和主产区加快建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繁育优质种子(苗),推进中药材品种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岭南药材良种覆盖率,推动我省岭南中药材产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此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局三部门共同制定中药材基地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联合发文和组织申报,争取于2019年11月前联合确认一批省岭南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名单,并逐步建立广东省岭南特色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推广、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立项资助建设了3个“广东省南药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并将南药纳入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建设内容,至目前已在全省建设了12个“广东省现代南药现代产业园”,每个产业园投入5000万元。

  三是推进药材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以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推进南药产业健康发展。现已选择茂名市、江门市、云浮市等3个中药材主产市,以化橘红、广陈皮、肉桂和何首乌等为重点扶持品种,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推进3个岭南中药材产业园建设,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产业链条完整中药材综合发展体系,推动中药农业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支持化橘红黄酮、肉桂精油、巴戟天多糖、何首乌多糖及桑椹花青素等功能性食品精深加工技术与装备改造升级;支持我省骨干中药材企业高起点规划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积极争取国家中药材扶持项目。

  四是加强中药的现代化研究。加强中药材物质基础、药效等方面的研究,加大对中药材物质基础、药效等方面研究的支持力度。2019年2月,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的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重点专项中“中药及天然药物新药研发”方向,旨在攻克中医药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突破中药有效成分定向提取分离及其作用的新靶点研究关键技术等,增强我省在中药及天然药物新药研究领域的产业竞争力。另外,省科学技术厅正在推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岭南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预计财政总投入1.5亿元左右,其中对中药材物质基础、药效等方面研究进行重点支持。同时加大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研究力度,鼓励学术研究团队针对中药的安全性进行研究,重视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和中药上市后的再评价,建设和完善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的报告体系,及时修订中药说明书以指导临床应用。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的顶层设计,加强对中药材资源保护、种植、采收和生产加工等的管理,形成完整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同时配合国家中药材种植管理规范(中药材GAP)的修订和出台,强化中药材种植规范监管,跟踪指导,建立严格的中药材质量追溯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进一步优化中药产业布局。

  依据区域地理与自然资源禀赋、科技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化中药产业布局,加强中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鼓励支持有资本的大企业充分利用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建立中药产业发展联盟。大力推进中药产业高端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知名中药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区域规划,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中药大健康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三)加强中药产业原始创新研究。

  加强中药基础理论研究,中医药学所蕴含的丰富原创思维是我国最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坚持中医药基础理论对中药产业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科学文化的结合,建立中医药研究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中药新药和创新技术研发,加强我省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

  感谢您们对我省中药产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及时与您们沟通工作办理进展情况。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及电话:省中医药局规财(人事)处  李新,020-83064128。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号案题

   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24、677、894号系列提案的答复案

主办单位

省中医药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李新  020-83064128

通信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楼

答复类别

B类

沟通次数

3

    沟通方式:电话

   您对提案的办理情况: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具体意见





   提案者(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1.请提案主办单位在答复每件提案时填写本表第1到5行,一式两份,随答复一并寄送提案者。

  2.请提案者收到提案答复件后20个工作日内,填妥本表分别寄回承办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87号,邮编:510600),或登录http://www.gdszx.gov.cn--提案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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