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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7 12:10:06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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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中医函〔2019〕239号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助推惠州建设全省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的建议》(第1539号)已由省卫生健康委转我局办理。经会省直有关部门和惠州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为产业发展用地(包括中医药健康产业)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重大产业项目(含中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在经省市确认完成供地手续后由省给予指标奖励,对其中投资20亿元或3亿美元及以上的,省全额奖励指标,对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当年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预支奖励指标。同时深化建设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将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等省级行政职权委托调整给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用地审批效率总体提速30%以上。为确保委托调整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先后通过制定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标准化手册、组织业务培训、对委托职权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等措施,加强省级监管和服务,不断提高地市承接能力。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指导有关地市科学统筹用地计划指标,为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实体经济振兴的决策部署,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制订“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民营经济十条”等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弹性年期出让、鼓励租赁方式、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等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市、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对于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

  二、加大扶持,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2016年6月、12月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广东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成为新常态下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到2030年,......中医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化中药名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惠州市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近年来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产业扶持政策。先后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惠府〔2016〕26号)、《惠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惠府函〔2016〕511号)、《惠州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惠府函〔2016〕488号)、《惠州市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惠府函〔2017〕54号)、《惠州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惠府函〔2016〕373号)、《惠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惠府函〔2016〕528号)等系列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开展健康产业基地建设。2019年1月11日,惠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四次会议提出“加快发展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个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生命健康新支柱产业,构建‘2+1’现代产业体系”,明确指出中医药是惠州市发展的三大主业之一,强调要以建设全省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为目标,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19年惠州市市级财政预算中医事业补助经费是2018年的5.6倍,加大了对中医药的投入。惠州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了中医药发展局,统筹推进中医药领域相关工作。

  三、积极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带动能力,增强产业的发展动力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李希书记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我省从2019年开始每年投入10亿元支持1000个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连续3年,共投入30亿元支持3000个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200个专业特色镇。中医药产业是我省重要产业,对于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支持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中,扶持壮大经营主体,带动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惠州市可结合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中药材种植专业镇村建设。2019年我省将举办首届南药产业大会,遴选表彰一批南药特色产业村,集中展示我省南药最新技术成果,推介一批名优产品和知名品牌,宣传推广一批特色村、镇(乡)区域品牌,促进我省南药产业稳步发展。

  (二)惠州市本土中药品牌特色凸显。罗浮山国药、九惠制药、新峰药业、惠州市中药厂等企业都具有一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传承。“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被认定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岭南中药文化遗产,同时也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九惠制药的“连番止泻胶囊”也被列入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在国内医药市场,罗浮山国药和新峰药业的多个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在东南亚市场,新峰药业和九惠制药的产品受到“一带一路”国家的好评;香威中药饮片厂的饮片常年畅销台湾;信兴中药饮片厂的饮片一直享誉香港。

  (三)传统中药材和新兴中药材种植在惠州市快速发展。龙门县等山区不断加强具有地方特色传统的中药材(食材)的种植推广,如淮山、巴戟、凉粉草等。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和惠东县等地区新兴发展起来的沉香、牛大力、石斛、金线莲、艾草等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深加工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前景较好。惠州市的市国有梁化林场林药猴耳环种植研发综合基地获评2017年度市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18年度广东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2019年度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四、加快开展南药种质资源的优选优育和保护利用

  (一)加快建设南药种质资源保护库(圃)。自《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加大了岭南中药材的保护力度。依托省级现代种业提升项目,建设了化橘红、牛大力、肇实等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3个,促进了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下一步,重点对列入保护条例的岭南中药材,加快种质资源保护圃建设,提升种质资源保护水平。

  (二)加强岭南中药材品种创新。积极引导科研单位加强中药材新品种选育,我省已选育、审定铁皮石斛、霍山石斛、绞股蓝等中药材品种10多个,不断丰富中药材品种资源。下一步,将加强岭南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鉴评,加快优异种质资源筛选和重要功能基因挖掘,利用优异资源开展岭南中药材品种选育。

  (三)加强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我省岭南中药材种子(苗)生产还存在不够规范、规模小、标准较低等问题,仍以农民自繁自用为主,难以满足全省岭南中药材的生产需求,影响我省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在惠州等岭南中药材道地产区和主产区建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繁育优质种子(苗),推动我省岭南中药材产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四)促进我省中药材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一是实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项目,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依据。从2014年开始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64个县的普查工作,已完成22个县的普查任务,下一步拟开展35个县普查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依托我省中医药高等院校及有关科研机构,正在实施生产技术规范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种质库圃及种源采集项目、资源动态监测项目。下一步,省中医药局将进一步实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和《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项目,促进中药产业发展。

  五、惠州市关于建设全省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的工作举措

  (一)编制《惠州市健康产业规划》。制定惠州市大健康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晰回答“在全市范围内如何发展大健康产业经济”的问题,确定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形态规划和商务规划。

  (二)强化中医药事业工作领导。惠州市将继续出台纲领性指导文件,加大对中医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弘扬葛洪文化、青蒿素精神”,打造新“罗浮洞天”金字招牌。

  (三)加大中医药产业发展扶持。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企业落户惠州,落实企业税收减免、优惠等措施,运用奖励引导、资本资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药物品种研发、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工作。

  (四)完善中医药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和《广东省推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突出特色岭南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产业化经营与开发,形成产业链完整、质量生产全程可控的中药材产业综合发展体系,筑牢惠州市特色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实现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您针对我省中医药企业用地、产能不足、技术人才、中医药材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促进我省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医药+养生产业”、“中医药+农业生产”的发展格局,提出加快发展壮大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助推惠州建设全省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地区沟通,认真研究汲取有关建议。同时,我们也将在“十四五”中医药发展中认真谋篇布局,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6月11日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规财(人事)处李新,83064128)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惠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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