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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6-17 12:18:30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B类)

  粤中医函〔2019〕238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2号建议答复的函

袁春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省加强“中药经典名方”研究的建议》(第1822号)收悉。经综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发展中医药产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支持中药大品种发展,加快中药经典名方开发与产业化”,推动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复方制剂稳步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更好保障,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省中医药局就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起草了《广东省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并报送省政府,其中经典名方的研发工作纳入相关内容。推进经典名方在内的中药单方验方的研究也纳入我局中医药科研项目资助范围。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去年就国家重大医药政策、我省中医药做大做强制约因素和产业发展方向等展开调研,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2019年上半年发布实施,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壮大。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我省中药经典名方研究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在我省的宣贯。2018年6月,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审中心相关领导赴广州与广药集团等省内中药生产企业开展座谈交流。二是加大对医院制剂转化的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参与中药经典名方研究工作。结合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研发机构参与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今年我省药品研发机构申报的中药六类新药金蓉颗粒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研发机构作为持有人进行委托生产的中药新药品种,同时也为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三是着力搭建医疗机构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开展项目合作平台,利用其资金和研发优势对医疗机构具有潜力的品种进行科学评价,通过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开发为新药上市,进一步推动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鼓励省内中药生产企业和名老中医、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挖掘、保护一批经典名方,对中药经典名方的物质基准、药效药学、质量控制、配方合理性等进行深入研究,改良创新经典名方,以发展促传承,推动经典名方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文波,联系电话:838484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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