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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0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6-13 14:29:29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B类)

  粤中医函〔2019〕242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曾江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财政支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的建议(第1037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总体情况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省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到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中统筹推进,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成效,作为中医药惠民工程,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建设1682家基层中医馆,粤东北基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并上线运行中医馆健康云平台。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为48.47%和60.68%,均高于国家45%的目标要求。截至2018年末,全省10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8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8.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较2012年分别增长了17.5%、19.0%、29.8%、27.0%;基层中医诊疗量占比34%;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推进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主要做法

  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国家的高度评价,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省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印发《广东基层中医药服务十三五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召开了提升工程启动会,2018年召开了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现场会,部署相关工作并交流推广基层中医药工作经验。二是加强考核,在省级医改考核中充实中医药指标,强化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考核,有力推动各地将基层中医药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医改工作大局,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中期评估督查。三是加大投入,2015-2018年,省财政安排至基层的中医药专项资金分别为:8,708万元、11,636万元、59,354万元、72,494万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00%,其中省级财政在2017-2020年安排21.52亿元专门用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59家县级公立中医院升级建设。四是示范引导,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引导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全省已创建30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五是深化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绩效工资制度实行“两个允许”,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多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收支盈余,用于发放医务人员奖励。六是吸引人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县招镇用”,统一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人才,人员入编并在基层服务满5年后可选择返回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省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在全国已名列前茅。按照现行财政供给体制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地方中医药能力建设等工作属地方政府事权,地方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管理需求等,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做好中医药事业经费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中医药工作,提高我省中医药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医改的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基层中医药文化、拓宽基层中医药服务领域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中医药事业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姚绪实,联系电话:020-835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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