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遴选岐黄学者。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组评审遴选,现将我省推荐人员予以公示(推荐人员基本情况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126室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45)。
公示期已结束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