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将2025年省中医药局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政策任务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2.2025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25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