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医函〔2023〕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部属、省属医院:
为落实粤港澳中医药高地和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创新中医药临床诊疗模式,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2〕70号)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0家医院为广东省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广东省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2)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试点单位落实试点内容,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的保障和扶持,坚持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围绕运用中医经典理论及方法解决急危重症和复杂疑难病为主攻方向,以临床疗效为评价准则,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试点能够总结经验,提供示范参考作用。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