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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评议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15:59:32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下称“第15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中医〔2018〕29号,下称“实施细则”)及《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1〕139号)的要求,现就实施考核评议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8日。

  二、考核地点

  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临床技能中心客观机构化临床技能考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大院。

  三、考核形式

  按照“第15号令”及“实施细则”要求,省中医药局组织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考核评议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防疫要求。

  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有关防疫管理规定,考生须无发热(体温正常),提供考核日期(详见准考证)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并须全程佩戴N95口罩,自备医用白大褂。

  (二)准考证的发放。

  准考证于2022年12月27日前后发放,请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收到准考证后,及时发放至考生个人。有关考生的考核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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