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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07 09:53:02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部门名称:广东省中医药局

  预算单位数量:6

  填  报 人:李  新(广东省中医药局)

  许星莹(广州中医药大学)

  填报日期:2021年10月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广东省中医药局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监督管理责任等8项重要职能,设4个内设机构。含省中医药局本级及5家省属中医医院,共6个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供养人员数量1686人。

  表1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省中医药局(本级)

2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3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6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全省中医药总体工作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中医药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形成中医药平衡协调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10个方面内容:

  1.贯彻落实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最新讲话精神,守正创新,传承中医药精华

  (1)加强古典医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探索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平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评价体系,推行同行评议制度,做好中医药古籍文献名家医案和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的整理研究,以及民间民族医药知识和技术的挖据整理和提高工作,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

  (2)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补齐市、县级中医医院短板,完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支撑,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中医治未病、诊疗、康复方案。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打造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省传染病中医药防治指导中心(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提升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能力。省、市、县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体系,全面提升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

  (3)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大中医疫病学知识普及力度,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疫病防治人才,建设一批临床医学领域中医重点学科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学重点学科,培育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人才。

  (4)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完善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议事功能,共同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监管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完善中医院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基层中医药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2.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5)持续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引领行业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

  (6)持续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我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先进党支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动各级公立中医医院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优良作风,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3.深入落实中央《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

  (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新部署。完善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广东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积极申请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适时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中医药工作。

  (8)做好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工作。对标对表“十三五”规划目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全面收官,紧紧把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核心要求,谋划提出一批有力度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措施,合理设置发展目标指标,做好“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

  (9)健全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促进中医药法和中央《意见》在广东贯彻落实。

  4.全力做好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

  (10)完善优化中西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中西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成立省中医药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策略,统筹各工作组、专家组、各地市开展中医药防控工作,选派中医药专家参与省防治新冠肺炎专家组;组建省中医药防治呼吸道传染病专家组和省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重症和危重症病例专家组,制定中医药治疗方案,全面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所有确诊病例均纳入中医辨证论治范围。

  (11)坚持中医思维,开展中医药抗疫工作。组织专家编印中医药扶正固本养生保健指引,指导广大群众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自我预防保健,增强体质、预防疾病;编制新冠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对新冠肺炎患者分类型诊治;提供新冠肺炎恢复期中医康复建议,指导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居家中药调护(“瘥后防复”)。

  (12)做好中医医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对全省设置发热门诊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分类处置。对设置不规范工作不达标的发热门诊坚决予以关停整改。严格患者入院前筛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动、逐步恢复中医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

  5.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13)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中,积极推动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共体内中医治未病、康复等中心,开展三级甲等中医院与县级中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强化县级中医院的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县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中医)康复、人才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14)促进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工作。统筹推进广州市、深圳市和珠海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医诊所按照备案程序管理,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调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的规范化发展。

  6.健全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15)持续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推进实施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水平医院项目建设,为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奠定基础。加快补齐中医医院设置和建设短板,推动汕尾市中医院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全省中医医院评审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

  (16)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收官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立地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17)强化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人工智能+中医服务”建设,推广移动医疗、智慧医疗、智慧中药房等新型服务模式。

  7.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

  (18)加强中医专科专病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华南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中医专科联盟工作,完善重点专科协作机制和帮扶基层机制,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总结优化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筛选20个病种诊疗方案或康复方案向基层推广,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强化中医药在儿科、老年病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等领域服务能力建设及作用优势发挥。开展建设中医康复中心的前期研究工作,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阶段总结工作,促进中医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优势发挥。

  (19)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设省级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实施治未病服务网络提质增效建设计划。通过实施分片区组织协作,开展治未病服务、创新、培训指导、科普宣教“全省一盘棋”的系统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与治未病服务体系完善。组织遴选、制定重点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技术与方案,组织开展针对重点人群治未病方案及服务效果评价,及时向基层推广应用。

  (20)促进中西医结合。持续推进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突破与能力持续提升项目,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构建中西协作、优势互补、特色明显、效果突出的医疗模式。

  8.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人才培养

  (2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省中医临床研究院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省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建设。建设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省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

  (22)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支持开展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研究,继续推进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及专科专病循证能力提升、中药标准化项目、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和医院中药制剂项目建设,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岭南中药材保护。

  (23)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及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发挥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作用,加强单验方及中医药特色技术的收集、整理、研究。做好国医大师、省名中医等名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

  (24)抓好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型人才培养。配合教育部门推进医教协同中医药教育工作,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基地等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强国家和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及中医临床,中药技术特色传承人才培养等。

  (25)持续做好中医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和结业考核、督导评估等工作,开展师资骨干培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订单定向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9.推进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6)加强文化宣传平台建设。持续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将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升级建设成为全国领先、湾区标杆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加快培育新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主流媒体开设固定的中医药文化栏目,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

  (27)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文化创意视频大赛,推进《岐黄岭南》纪录片拍摄工作,发出大湾区中医药好声音,实施“大医精诚”岭南名中医视频(第二季)拍摄项目,记录好我省名中医的风采,永续传承岭南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普宣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中医药文化素养。

  10.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28)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筹备召开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粤澳中医药产业合作专责小组第六次会议,加强粤港澳三地中医药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打造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优势平台,积极参与国家援外医疗服务工作。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对外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29)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扶持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骨干企业(机构)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丰富中医药对外服务模式,打造中医药国际服务品牌。鼓励传统中医药老字号和新兴中医医疗机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宣传和推介。支持以青蒿素抗疟援非项目为突破口,以医带药、以药促商、以商带贸,助推岭南中医药走向世界。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一: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使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

  目标二: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和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使中医药健康产业更加繁荣,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对外交流合作更加深入广泛,中医药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和法治化能力更强。

  目标三:让社会共享中医药发展成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根据2020年部门决算报告,省中医药局部门整体收入决算数为1,273,89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79.34万元、事业收入1,144,849.45万元、其他收入46,470.79万元),整体支出决算数为1,324,28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5,756.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81,293.53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60.62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经审核自评材料和进行现场评价,2020年度省中医药局完成了绝大部分产出任务、实现了效益,但也存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过于宏观概括,不够细化量化;部分绩效目标指标值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经综合分析,结合评价组专家的意见,评定2020年省中医药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88分,绩效等级为“优”。

  表2评价情况总表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分)

得分率(%)

评价总得分

100.00

95.00

95.00

一、履职效能

50.00

46.57

93.14

(一)整体效能

25.00

23.63

94.52

(二)专项效能

25.00

22.94

91.76

二、管理效率

50.00

48.43

96.86

(一)预算编制

5.00

5.00

100.00

(二)预算执行

4.00

3.90

97.50

(三)信息公开

3.00

3.00

100.00

(四)绩效管理

15.00

13.65

91.00

(五)采购管理

5.00

5.00

100.00

(六)资产管理

15.00

15.00

100.00

(七)运行成本

3.00

2.88

96.00

  (二)履职效能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产出和效益基本完成,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47.61%,与平均支出进度62.5%仍有差距。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率偏低,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总执行率64.21%。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项目:

  一是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支出率为52.39%,9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湛江市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2020年经费开支全部为自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未使用,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潮州市中医医院和湛江市第一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25%,其中,潮州市中医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1.79%,因手术室的招标工作延迟,导致该部分资金未按原计划投入使用;湛江市第一中医院资金执行率为14.27%,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基础工程未按时开工。惠东县中医院和韶关市中医院的资金实际支出率小于50%,均因未到合同协议规定付款期,致使资金使用较缓慢。

  二是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设项目。支出率为75%,分为4个二级项目。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受疫情影响较大,购置设备按照法律法规流程复杂,经费支付周期较平时明显延长,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为0。

  三是国医大师学术思想项目。支出率为51.54%,3个项目中有2个二级项目支出率小于25%。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传承项目按原计划要实施的调研和学术交流减少,导致资金使用进度也较慢。

  1.整体效能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指标分值为10分,得分9.63分,得分率96.30%。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指标分值为10分,得分9.47分,得分率94.70%。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

  该指标分值为5分,得分4.53分,得分率90.6%。计算公式为:得分=平均支出进度(47.61%)÷62.5%×本指标分值。

  2.专项效能

  (4)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该指标分值为20分,得分21.50分,得分率93.48%。

  (5)专项资金支出率

  该指标分值为5分,得分4.18分,得分率83.57%。计算公式为:得分=支出进度(83.57%)×本指标分值。

  3.管理效率分析

  中医药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方面的实施总体较为理想,预决算公开合规性、采购合规性、采购政策效能和固定资产利用率等指标均为100%。资金下达合规性指标,反映部门主管资金提前下达比率、资金下达合法性,本指标由省财政厅提供数据为94%;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指标由省财政厅提供数据为95%,显示以上两项工作仍有改进的空间。详见具体得分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

  该指标分值为5分,得分5分,得分率100%。其中,项目入库率100%,得分2分,储备的二级项目使用率100%,得分2分,新增预算项目事前全部开展绩效评估,得分1分。

  (2)预算执行

  该指标分值为4分,得分3.90分,得分率97.50%。其中,预算编制约束性,得分0.96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95.92%)×本指标分值(1)。资金下达合规性,得分0.94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94%)×本指标分值(1)。财务管理合规性,得2分,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信息公开

  该指标分值为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其中,预决算公开合规性,得分2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100.00%)×本指标分值。绩效信息公开情况,得1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资料按规定时间在单位网站公开。

  (4)绩效管理

  该指标分值为15分,得分13.65分,得分率91.00%。其中,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得4分,部门已出台对本级使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绩效要求,绩效要求包含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得1.5分;部门主管专项资金印发管理办法,并体现绩效管理要求,得1.5分;部门出台制度明确机关各处室、机关与下属单位的绩效职责分工要求(草稿),得1分。绩效结果应用得3分,做到及时反馈处理监控预警提醒信息,及时将重点评价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并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安排相结合。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得分6.65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95.00%)×本指标分值(7)。

  (5)采购管理

  该指标分值为5分,得分5分,得分率100.00%。采购合规性,得分3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100%)×本指标分值(3)。采购政策效能,得分2分,计算公式为:得分=本栏系数(100%)×本指标分值(2)。

  (6)资产管理

  该指标分值为15分,得分15.00分,得分率100%。资产配置合规性得3分,未发现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超过规定标准;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得2分,处置收益和租金上缴及时,未发现存在长期(超过3个月)未上缴的情况;资产盘点情况得2分,每年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并完成结果处理;数据质量得3分,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资产管理合规性得3分,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规程,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在各类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资产管理问题;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2分。

  (7)运行成本

  该指标分值为3分,得分2.88分,得分率96.00%。经济成本控制情况,得分1.88分,计算公式为:得分=专项自评得分率(94%)×本指标分值(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得1分,43.22%,根据要求正数得满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如期按计划实施,我局各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能,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适当的指导和督促,保证资金产出质量和效益。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绩效目标设置水平。适当保持绩效培训工作的延续性,解决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加强项目负责人资金执行水平,通过邀请专家集中培训,更加科学合理设定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专项资金二级项目目标,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指标和标准的公布时间调整到与项目批准、资金下达时间一致,进一步帮助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各地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我局业务处室具体二级项目经办人通过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绩效指标的情况,开展不定期常态化督导管理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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