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将2021年省中医药局市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附件1:2021年市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目录清单.xls
附件2:2021年市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3:2021年市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