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将2021年省中医药局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岭南中药材保护、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三项政策任务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2.2021年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21年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分配明细表
4.2021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
5.2021年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绩效目标表
6.2021年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7.2021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