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及有关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省中医药局拟立项资助中医药科研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7日,共五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126室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45)
附件:公示期已满.doc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