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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3 16:17:02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粤中医办函〔2018〕19号

关于印发2018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根据国家《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我省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项目资金将于2018年1季度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2018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为研究制定我省配套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资金与用途

    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6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

    二、项目实施单位

    省中医药局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组织校内医疗教育资源,统筹职业技术学院及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效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要根据研究制定的《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并于2018年12月31前在全省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省中医药局根据我省《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省组织管理机构和考核专家库,明确考核实施的责任主体,考核具体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广州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要细化考核管理措施,强化项目的考核管理,提高考核质量,对于各地市上报的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开展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工作要求,由省中医药局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省中医药局,建立我省考核长效工作机制。

    四、资金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于

    2018年6月30日前向省中医药局报送项目使用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的相关要求,强化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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