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单位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3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东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6〕128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药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41号),经专家评审,现将3个广东省中医药创新研究中心及任务承担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7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楼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45)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