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医函〔2017〕323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中医医疗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及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省属中医医院: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中医医疗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督查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医政处。省中医药局将适时对中医医疗机构行风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9月4日
(联系人:李峰,电话:020-83710967,传真:020-83851591,邮箱:gdzyyz@126.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中医医疗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7〕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作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行业监督相结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构建风清气正、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的执业氛围。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维护好广大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的进一步提升;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治理医药回扣、收受“红包”礼金情况;弘扬“大医精诚”,解决群众诉求,采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情况;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结合深化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医医疗机构应同时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狠抓“九不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把握“九不准”规定的内涵,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办医主体要坚决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党组织、纪检监察、职能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把“九不准”作为中医医疗系统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重点整治医疗卫生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以商业为目的的处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及医药购销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商业贿赂、变相贿赂,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
(二)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重点落实“预约优先”,改善区域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减少患者等候时间;改善门诊布局环境,保持就诊区域和卫生间干净整洁,合理调配医师出诊安排,着力规范窗口服务,注重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强化院前急救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确保患者的及时救治。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和陪护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转院(科)患者的交接,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实现转院(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实行检验结果互认;强化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提供费用清单查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增强医患沟通意识和能力,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信(邮)箱,畅通医患沟通途径。坚持廉洁行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情操。加强后勤服务,改善停车、餐饮等配套服务。弘扬“大医精诚”,传承中医药优秀文化,树立典型形象,加强宣传导向,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持续释放行业正能量。。
(三)着力抓好行风制度化建设,构筑长效机制。中医医疗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守土有责,切实把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领导关。 弘扬大医精诚精神,传承中医药优秀文化,全省中医药工作者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严以修身,诚心行医”、“严以用权,依法行医”、“严以律己,廉洁行医”。
(四)加强行风组织建设,强化行业监督。建立健全中医药系统行风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配置专职人员,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建好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提倡领导班子要多下基层,到科室听交班,到下属单位调研,普及行风教育,进行行风评议,坚持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中医药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强化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事务公开公示;积极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解决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患者意见,梳理咨询投诉电话和信(邮)箱所反映的问题,针对性予以解决,提高服务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做好行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医医疗机构要把行评工作健全党委负主责、分管行政领导分工负责、纪委监督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和人员专门抓,分解细化任务,责任到岗到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评议工作。
(二)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等结合起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宣传,典型引路。制定宣传计划,大力培育正面典型,积极宣传好人好事,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收集行风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行风简报、公开专栏等加大行评工作的情况交流和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形成合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行风评议的自查(见附件1),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上级部门检查。
附表:广东省中医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表 (附件: 附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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