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科研课题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广东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号)及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2018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的中医药立项课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5日-21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楼广东省中医药局科教处(邮编:510045)
附件:2018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科研课题清单 附件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