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我省第一批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015年复审通过)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安排建设资金50万元。安排给市县的项目建设经费已以《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6〕235号)下达,安排给省级单位的项目资金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下达。
现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项目名单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中医药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31号)的相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彻实做好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安排。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络员及具体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项目名单
2.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项目实施方案
3.广东省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查阅)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