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
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14号)中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精神,2017年我省将开展一批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地市级及以下项目单位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6〕235号)下达,省级项目单位资金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前下达。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请各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报《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广东省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于2月27日前报送我局科教处。
附件:1.2017年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2.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4.广东省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查阅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联系人:杨玉梅,联系电话:020-83709275,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