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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发布日期:2017-11-04 16:51:3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精神,推进《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建设中医药强省,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广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和对外交流合作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医药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形成了从严从实、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发展基础。

中医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基本构建了以省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末,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达3076个,比2010年末增长52.66%,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163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12.32%,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大幅提升。中医机构床位数4.5万张,比2010年末增长53%。中医机构出院136.6万人次,比2010年末增长63.21%;全省医疗机构中医诊疗17645.2万人次,比2010年末增长149.43%。

中医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项目2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5个、培育项目1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45个,中医特色专科105个。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9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72家。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3年建设项目和“治未病”健康工程项目,97.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84%的乡镇卫生院、90.4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3.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逐步建立了“治未病”服务平台,珠三角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与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39.94%、36.34%。

中医药继承和创新能力建设进展显著。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9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个、中医药重点学科41个。遴选600名继承人开展省名中医师承学习。建立了由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省代谢疾病防治中心、24家国家中医药三级科研实验室和15家重点研究室组成的科研体系,支持我省12个中医药防治处于领先水平的病种进行系统的整理、研究,培育一批具有岭南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优势病种。扶持10个医院中药制剂的研究开发。中医药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51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15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2015年,中医机构执业(助理)医师2.6万人,比2010年末增长66.91%;禤国维教授荣获第二届国医大师称号;遴选第三批广东省名中医125名;首届邓铁涛中医医学奖评选圆满完成;农村具有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十二五”期间开展订单定向培养中医学本科、专科学生173名,转岗培训中医全科人员1800名,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3000名。

中医药文化建设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全省建成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8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全省中医药类微信公众号用户数近100万人,新媒体传播有力推动了中医药科普宣传不断深入百姓生活。百度大数据显示,广东省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关注度居全国第一。扎实开展了“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活动,“大医精诚”中医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受到热捧;多个基于中医药文化的影视、手机游戏、动漫产品开发项目全面启动,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惠及儿童、青少年。目前,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传统医药类项目共21项,其中8项入选国家级代表性名录;现有传统医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4人,其中9人为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中医药产业加速发展壮大。全省目前规模以上中药生产企业159家,工业总产值451.8亿元,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68家,产值133.68亿元;中成药生产企业91家,产值318.12亿元。建成了一批中成药大型生产企业和国内一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形成广州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和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等全国重要的中药材集散地,广州医药物流港、罗浮药谷、中山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等现代化中药产品物流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多领域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签署《粤澳中医药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实验室”建立;推进香港公立医院首次开设中医门诊服务;我省与越南、韩国、日本、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亚、美国、莱索托、马拉维、赞比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强中医药交流合作,岭南中医药逐步走向世界。

中医药服务贸易取得新成效。我省被列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建设名录,4家企业(机构)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机构);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药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成功搭建。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2010年

2015年

年均

增长%

中医医疗资源

中医医疗机构数(个)

2015

3076

8.83

中医医院(所)

156

163

0.88

中医医院床位数(千张)

29.66

45.37

27.3

每万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2.84

4.18

8.04

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

3.09

8.03

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数(百万人次)

42.88

55.76

5.39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数比重(%)

16.66

15.71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83.7

136.6

10.29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1.81

12.22

0.68

中医药

人力资源

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

21918

33543

8.88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人)

8593

9247

1.48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地区推进中医药发展政策力度不足。

二是鼓励中医医院提供中医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的政策体系不完善,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

三是投入不足,中医药资源总量不足,地域分布不均衡,中医药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匮乏,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五是中医药资源保护问题突显,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了中药材质量和临床疗效。

六是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不平衡,中医药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等。

(三)面临的机遇。

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中医药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医药立法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等相继出台,中医药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激发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迫切需要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中医药服务领域正朝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方向融合发展。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参与医改攻坚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中医药注重整体观、追求天人合一、重视治未病、讲究辨证论治,符合当今医学发展的方向,中医药所具有的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的多元资源价值必将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带来广阔发展前景。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建设发展,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中医药强省,并出台《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印发了《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全面推动广东省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七位一体”的振兴发展,为“十三五”中医药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四有五抓一提升”为总体思路,着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升中医药事业五种资源在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多元价值和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以增进和维护人民健康为宗旨,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把中医药健康服务融入各项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坚持继承创新、弘扬特色。把继承创新贯穿于中医药发展全过程,正确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医药主体原创理论思想体系,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的精华,巩固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服务领域、服务能力和服务环境转型升级,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打造广东中医药系列名优品牌,促进岭南珠江中医学术流派的繁荣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不断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中医药供给侧改革,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以深化改革不断激发中医药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4、坚持统筹协调、开放共享。紧紧围绕建设健康广东、建设卫生强省和中医药强省的目标任务,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注重城乡、区域中医药均衡发展,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全面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促进中医中药、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让社会共享中医药发展成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地级以上市建有一所三级中医医院,各县(市、区)原则上建有一所二级上以中医医院,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和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至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力争达到5.5张,其中社会办中医医院床位数占15%,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量不少于全省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量的20%。

——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打造1-2个国家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中医院集团。加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技术、中医护理技术应用推广,每县(市、区)要建设一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视频网络教育平台。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机制,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提高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年诊疗量占全省总诊疗量的22%。

——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培养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做好名医培养和选拔工作,建设名医工作室,继续开展师带徒和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等工作,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到2020年,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4人,城乡和区域中医药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中医药人才比例协调发展。

——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医药创新体系,在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发挥科技创新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中药产业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打造3个中医药创新平台,加强国家和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更加繁荣。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网络逐渐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管理、健康旅游、互联网+等健康服务产业规模和新业态快速发展,以南药、海洋产品为特色的岭南中医药及其中医药服务区域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老字号品牌产品市场影响力日益增长,实现中医药健康产业增量提效,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稳步提高。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对外交流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加强中医药文化的普及传播,使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0%,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活动更加常态化,中医药消费者信心指数逐渐提高;扩大中医药教育与港澳台及东南亚诸国合作办学的规模,提升教育层次,增加对外国留学生来粤学习中医的吸引力;鼓励并支持规模中医药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产品和服务贸易,提升中医药行业对外交流、合作与贸易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中医药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和法治化能力更强。建立健全我省中医医疗运营、健康服务、基本药物使用、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中医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多领域的专业和管理标准及信息系统,提高中医医疗、中药产业、商业与贸易等全行业的法治治理水平。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重点业务信息共享。

专栏2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15年

2020年

增长率

属性

1

中医医院(所)

163

171

0.98

预期性

2

中医医院床位数(千张)

45.37

62.77

6.7

预期性

3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42

0.55

5.54

预期性

4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人)

0.31

0.4

5.2

预期性

5

中医总诊疗人次数(百万人次)

176.45

254.36

7.59

预期性

6

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

15.71

16.13

0.53

预期性

7

中医医院出院人数(万人)

136.6

222.91

10.29

预期性

8

中医医院出院人次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

12.22

12.76

0.87

预期性

9

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

33543

43206

5.19

预期性

10

卫生机构中药师(士)(人)

9247

9646

0.85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加强地方中医医院建设,所有地级以上市建有三级中医医院,各县(市、区)原则上有一所二级以上中医医院,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重点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未设中医医院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科建设,发挥其在区域中医药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功能。

重点扶持粤东西北地区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中医馆)建设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疗养院、康复医院等,鼓励向中医药资源稀缺和多元需求服务领域进行投入,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中医连锁医疗机构发展,支持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积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

支持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提供支持。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地级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有条件的传染病院等其他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科。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实施中医优势病种研究项目,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

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打造1-2个国家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适应社会老年化的发展。建立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提质增效,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

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30%。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帮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

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4、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目标同向、协作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等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强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创建一批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5、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康复护理、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专栏3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

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市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研究能力建设。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县(区)级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

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建设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我省高水平中医医院和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中医医疗技术评价应用推广基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专科特岗计划,建设一批中医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特色专科;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粤东西北区域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医院服务模式创新试点

按照国家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探索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融医疗、养生、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涵盖医院、社区、家庭的服务模式

中医药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应急基地,提高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


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中医医院中药房、中药制剂室和中药饮片质量抽检能力等建设,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6、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重点扶持各级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7、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障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保障模式。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体育健康运动,开展药膳食疗。

专栏4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


在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建成100多个规范化“治未病”服务平台,全省初步建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遴选地方政府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础条件好,建设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依据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

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

按照国家要求,调整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

(三)积极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8、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民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建立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和商品。

专栏5中医药健康服务建设重点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服务工作。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打造一批中医与养老结合型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中医药健康旅游

大力发展以中医药特色为主的国际医疗旅游、生态旅游、养生旅游,培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岭南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旅游品牌;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结合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基地、文化主题公园等形成一批具有中医药主题元素、特色鲜明的旅游路线。

(四)推进岭南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10、按照国家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要求,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广东省普查工作。在做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支持国家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做好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

11、推进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规范利用岭南中药材资源,对第一批受保护的8种岭南道地中药材(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开展动态保护指导工作,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6中药材保护和利用工程

开展中药资源普查


在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支持中药资源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


首批立法保护的岭南中药材保护指导


支持开展对8种岭南道地中药材的种源、产地、种植、品牌保护。


(五)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2、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制度。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0年,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100%,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100%。

13、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7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依托现有机构,继续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建设120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

14、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省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着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实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促进中药与中医事业协调发展。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依托国家和省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

专栏7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中医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培训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


中医药人才培训项目


开展省名中医师承项目和中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六)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5、深化继承研究。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整理发掘岭南中医药古籍,研究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范,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开展中药验方收集、保存、研究评价。

16、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以中医临床实践为基础,阐释中医药核心理论的科学内涵。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方法。深入研究中医理论的核心内涵,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技术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

17、促进协同创新。建立以省级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科技项目,提升创新能力。


专栏8中医药继承创新工程

中医药理论继承与创新


开展中医理论的内涵及现代诠释研究,揭示中医理论科学基础,深入研究中医认知生命、防治疾病的内在规律,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研究。


古医籍文献收集整理和传统知识保护


开展民间验方、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的收集、整理、研究,加强中医传统知识保护。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染病研究项目


开展对严重影响我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


中成药二次开发及医院制剂开发项目


开展南药的研究开发,重点扶持医院制剂和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打造南药品牌。支持中药炮制基地建设。


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建设,建设3个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诊疗仪器与设备开发项目


开发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


(七)提升中医药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18、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普及中医药文化。在全行业持续开展弘扬大医精诚精神主题活动,倡导“修心炼技,精诚济世”的行业风气,提升行业形象。充分运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公共平台,着力推进中医药文化与科技知识的推广普及,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科技与文化的认同与信赖,支持创作中医药文化精品,推动中医药图书、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19、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发展,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与相关国家全面开展中医药经贸、服务、教育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建立粤港澳中医药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引导和鼓励海外国际生源来粤学习,提升对外办学的质量与水平;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海外主流大学合作开展中医药高水平教育,扩大中医药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加快培养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中医医疗服务、市场营销和医药贸易等外向型人才,为中医药国际化提供充足的优秀人力资源。

扶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重点区域建设和中药材海外资源开拓,支持中医药企业扩大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出口,建设中药产品出口基地。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企业在国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中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鼓励中医药机构到海外开办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打造知名国际品牌。


专栏9中医药文化建设及对外交流重点项目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支持中医养生保健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民众科学利用中医药知识养生防病。


《悬壶岭南》大型纪录片项目


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州中医药大学、省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拍摄大型纪录片《悬壶岭南》。


《本草药灵》中医药动漫影视项目


支持大型动漫《本草药灵》的创作工作,推动中医药科普知识走向少年儿童。


中医药宣传平台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省中医药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中国中医药报广东记者站等宣传平台建设,支持我省优秀中医药微信公众号提升水平,开展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题宣传。


中医药对外教育与服务贸易促进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中医药对外教育的规模与层次;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我省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贸易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岭南中医药文化、养生和健康旅游促进项目


联合省旅游局组建全省中医药健康旅游景点经营单位联盟,建立行业信息联网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中医药养生与健康旅游线路,开展导游专业知识培训,开发中医药文化产品,提升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中医药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普及推广项目


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摸清全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总体情况,在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及教育、中医健身运动等有益身心的活动。


(八)加快中医药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0、提高中医药依法治理能力。落实国家制定实施的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中医医疗机构活动,广泛开展普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与中医药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引导并充分发挥中医药行业组织、社团在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21、加快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推广与应用,培养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地方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22、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依托各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中医药与其他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以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涵盖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和中药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等方面的中医药大数据中心。进一步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病案数据价值,强化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推进数据基础、资源管理与利用等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中医药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的智慧中医药生态圈,实现中医药数据资源的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集约化管理、知识化分析和社会化服务。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等技术在中医药的研究发展,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中医药服务发展新形态,推动智慧中医药发展。


专栏10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

中医药法制宣传


参照落实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推进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重点学习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与中医药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中医药标准工作建设


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培养中医药标准化专家队伍,积极开展地方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与绩效评估,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参与中医药服务领域的标准制订。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强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慢病管理、治未病管理、中医药大数据分析和远程诊疗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和安全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市县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确保国家中医药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各地市县政府、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文化教育单位均应成立贯彻执行“十三五”规划工作小组,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相关政策细化执行研究,健全各级各类督导机制,提高对宏观政策的执行力。

(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注册、校验和变更登记工作,加强医师执业注册和变更登记管理,按照省制定出台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规范管理,提高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办事效能。加强医疗机构安全治理,强化医疗机构风险和医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和信访诉求,加强警医联动,设置警务室,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事件,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妥善化解处置社会矛盾。强化对违法违纪中医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利益。

(三)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是举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责任主体,根据本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财力实际,加强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保障;政府要主导和完善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机制,改革与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增强医保支付制度对医疗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快完善医疗救助补偿制度,鼓励发展慈善医疗救助;积极推进商业医疗保险进医院;加强对公立中医医院资产管理与财务监控。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建立实施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深化人事编制改革。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实施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落实符合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的价格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和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医保支付制度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诊和使用中医药。将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药非药物诊疗技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继续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和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积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中医药事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显示的五种资源的多元价值,与卫生、科技、文化、工业农业、商业、对外贸易等多个行业和管理部门关系密切,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与产业部门要统一认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积极宣讲中医法律法规,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中医药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理念,培植健康生活的核心价值观,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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