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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05 10:04:31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就《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2021年12月,我省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推动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为方向,全力建设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建成引领全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的综合改革示范区,全面构建服务能力领先、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2022年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出台政策措施,遴选布局试点地市,示范区建设框架和改革路径基本形成。到2023年,在“五大高地”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5年,“五大高地”全面建成,中医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打造‘五大高地’,推动广东中医药走在全国前列”和“健全‘四个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动力”两大中心任务,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出了部署。

  (一)“五大高地”建设方面。一是打造医疗高地,提出了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西医协同模式3项具体任务。二是打造产业高地,提出了优化产业发展格局、打造新时代南药金字招牌、壮大产业集群3项具体任务。三是打造创新高地,提出了加强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建设、加速产学研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智慧中医医疗建设3项具体任务。四是打造人才高地,提出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3项具体任务。五是打造国际化高地,提出了深化粤港澳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海外发展、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3项具体任务。

  (二)“四个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出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任务,明确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中医药工作决策机制,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等措施。二是健全医保政策机制,提出了完善中医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项具体任务。三是健全人才评聘激励机制,提出了优化中医药人才评聘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2项具体任务。四是健全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提出了优化中药审评审批制度、加强粤港澳中成药注册监管机制对接2项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还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政投入、深入开展改革试点、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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