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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0-01 16:34:43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政策解读】

广东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新办法,数读八大亮点!

来源:广东卫生信息

广东实施新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意味着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即可在全省执业。不仅如此,医疗机构可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灵活的用人制度,让医生真正“自由起来”。该《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为此,省卫计委对《管理办法》做了政策解读,一起看看有哪些亮点吧。

亮点1: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具备多点执业资格条件的医师,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

在我省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取得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三)最近连续2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

亮点2: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知情报备制度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后即可开展多点执业。

知情报备制度赋予医师和医疗机构更大的执业自主权,政策层面松绑后,医师和医疗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互约束各自行为。

亮点3:建立医师多点执业信息网络备案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多点执业医师的信息上报工作,医师多点执业的信息由医师拟去多点执业的其他执业地点通过“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z.gdwst.gov.cn:9090)实时上报。

实行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后,多点执业的医师在全省任一家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都受到保护,医师多点执业时,由拟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备案,医师本人不需要再办理变更执业注册。全省联网信息报送有利于行政部门实时了解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情况,及时对现状进行分析,为下一步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医师在其他执业地点执业,虽不需再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相关手续,但其他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还是需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多点执业的医师办理处方权相关手续。

亮点4:允许港澳台医师在我省多点执业

允许在内地/大陆短期行医的香港、澳门、台湾医师在我省多点执业,是经原卫生部批准,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一项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医师,只要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均可在我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式与内地医师一致。

亮点5:要求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要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

在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让医师从“单位人”转向“自由人”,激发医师的工作积极性,是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医疗机构采用全职、兼职等用工形式,与医师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和部分工作时间聘用合同,在开放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本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同时,也允许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去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兼职医师在基层开办医师诊所。

此外,省卫生计生委正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制订护士多点执业的管理制度。下一步,我省也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兼职护士在基层开办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为社区群众就近提供护理服务。

亮点6:明确多点执业医师的劳务关系

《意见》明确指出,医师除应与第一执业地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外,还应当与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应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的执业时间,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要求医师与所有执业地点签订合同(协议),实际是要求医师和各执业地点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分清各方的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

亮点7:拓宽多点执业医师的保险渠道

《意见》明确指出,与医师签订劳动合同的医疗机构(一般是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医师购买社会保险,并鼓励其他执业地点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此外,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并明确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多点执业医师的保险渠道的拓宽,进一步分担了医师和其他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责任风险。

亮点8: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责任承担

《管理办法》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责任承担。医师在其他执业地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背景】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和广东省中医药局草拟,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审查通过,即将在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一、我省医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

整体来看,近年来我省医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1、医师队伍总人数增加,人均医师数逐年上升。

2、医师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接近八成的执业(助理)医师受过高等教育。执业医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占比达17.3%。

3、医师的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省共建成105个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项目,数量居全国第3位,部分医院的重点科室专科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我省专家在中华医学会担任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人数在全国名列前茅。

同时,我省的医师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

1、医师人均数量偏低,与我省经济发展情况不相符。2015年我省GDP排名全国第一,但多项人均医师数值不仅与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省份比存在差距,大部分甚至仍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医师整体素质虽然逐步提高,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省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医师仅11%,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占58.4%。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的执业医师学历水平和职称层次普遍偏低。

3、区域、城乡差异较大。粤东西北地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明显低于珠三角地区医师数。

4、仍存在较多的薄弱专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等专科从业医师总量不足,人均数量低,不仅难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也严重影响了专科发展。

5、伤医事件仍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伤医、辱医事件,不仅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也严重影响医师群体职业认同感。

近期中央召开了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对“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这个特殊时间,出台我省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对促进我省优质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情况

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省份。2010年1月1日起,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并于2012年根据一期试点经验修订了我省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一期试点期间,全省共3674人次办理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全省共8601人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6年多来,我省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的人员共12275人次,年均约2000人次左右,数量不多,经分析原因主要有四:

1、现行的人事制度约束。目前优质医疗资源多数集中在公立医院,属于体制内在职在岗的“单位人”,医师多点执业后与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人事管理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难以理顺。

2、多点执业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存在顾虑。目前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有意愿聘请的医师多数为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这些专家在本单位属于骨干力量,医院一旦允许本院专家多点执业,意味着本院的工作保障存在风险。

3、医师个人主观意愿不足。其一是医师的工作精力有限,部分医师担心多点执业影响其在本单位的工作质量,且由于团队协作不足、时间分配有限,在外院的诊疗行为也难以保证医疗安全。其二是保障措施没有同步,劳动(劳务)合同对薪酬和社会保障措施规定不明,医疗责任保险等没有同步跟进,多点执业可能承担较大风险。

4、部分医师认为审批手续繁杂,不愿办理。按照国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的相关要求,前期医师多点执业都必须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的手续,耗时耗力,程序繁杂,影响了医师的工作积极性。有些医师甚至实际已在多点执业,但不办理相关手续,而是通过“会诊”等方式达到多点执业的目的,因此出现了“多点执业遇冷,医师走穴照旧”的情况。实际上“多点执业”的医师数远远大于办手续的人数。

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5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中再次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本次的《管理办法》即是在上述通知和决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与前2版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做了几项政策调整。

当前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节点上,人民群众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呼声很高、要求迫切。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要求,落实关于“保基本,强基层,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的各项措施,尤为重要。医师队伍是医疗卫生行业的生产力,医师队伍的现代化建设是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之一。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医师队伍培养体系,改革职称评审制度、落实对口帮扶政策,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与服务水平,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留在广东、沉到基层,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和医师从业体验。


相关政策: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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