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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8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26 11:30:40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粤中医函〔2019〕149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8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李楚源代表提出了关于《推动粤港澳中医药产品注册互认互通构建大湾区健康共同体》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港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目前,产业园已帮助2家企业2款中医药产品在成功莫桑比克注册。2019年2月,省领导赴京就“允许长期在澳门市场注册流通,实践验证安全可靠,为澳门同胞充分认可的中医药品,参照国内古代经典名方注册管理办法,在横琴简化其制剂的注册流程”等事项向国家中医药中医药管理局申请予以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支持此政策实施,并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019年2月底,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大会上联合发展卫生健康合作共识,共识表明支持粤港澳高校、医疗、科研机构(企业)共建中医药实验室、产业园,共同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广州中医药大学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建立“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实验室”;与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医学院开展基础临床协同创新计划,与香港浸会大学和澳门大学共建粤港澳中医药联合实验室。通过发挥粤港澳三校在中医药的临床基础研究、创新中药研发和临床医疗综合领域的国际前沿所具备的学术、科技和医疗优势,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建设,在教育、科研、产业和医疗等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紧密合作,共建国际领先的中华医疗学术研究、科技转化和临床治疗的创新高地。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省医药院校、中医医疗机构、科研平台的优势资源,促进粤港澳中医药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琳;020-838484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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