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陈
留言日期:
2024-09-18
主题:
中医医院如何增设“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内容:
中医医院在校验时,检验检查专家认为医院没有设置和开展中西医结合科,所以撤销了“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但是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中的“(三)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所以以没设置和开展中西医结合科而撤销“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是否合理?
医院一直有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执业,且注册要求,医院需要有“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才可以注册到该医院。若没有“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如何注册到医院呢?
若要求中医医院一定要增设“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才能接收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请问该如何增设该诊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