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墣韬
留言日期:
2024-03-14
主题:
西医开展中医和康复技术
内容:
1、西医类别的医生是否可以开具中医治疗和康复治疗的医嘱?2、如果进行了西学中培训,是否可以开展?3、护士没有分类别,是否可以执行中医类治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5
答复时间:
2024-03-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
答复内容:

网民“墣韬”:

您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请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咨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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