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医生
留言日期:
2022-11-10
主题:
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内容:
尊敬的广东省中医药管路局领导,您好:我是广大中医专业中的一员,新的医师法出台了,其中表明: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国执业。但是实际情况是,如果医院或者门诊本身没有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许可范围,我们中西医结合还是没有办法注册和就业。 比如我本人已经从事眼科多年,临床常用的主要是西医治疗和西医手术,如果我想换工作到专科眼科医院工作,就无法注册上,因为绝大多数专科眼科医院都是没有中医或者中西医许可范围的,而医院增设这一范围又困难重重,也不可能为我一个人去增设这个范围。相信其他很多 中医或者中西医医生都面临和我一样的困境,换工作找工作诸多阻碍,始终低西医临床专业一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不能增加我们的西医执业范围,如果不能给我们的身份以肯定,新的医师法出台又有什么意义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1-10
答复时间:
2022-11-14
答复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
答复内容:

“医生”公民:

您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因此,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二、目前,我省仍按照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进行医师注册管理,国家尚未出台增加执业范围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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