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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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2-01-18
主题:
社会机构开办的养生馆开展针灸/药敷
内容:
“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层面的规划已经发布,中医药作为中国文化的瑰宝,在“中医治未病”方面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国民养生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信任中医药的力量,也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机构加入中医药养生健康行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是这些机构参与这个行业的入门门槛,由于中医药的特殊性,作为祖传瑰宝的针灸/药敷这些基础性的手段,社会机构一直不能合法光明的执业,导致了相关行业的诸多乱象,原本取得过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和省级认定的确有专长人员,一旦离开医疗机构进入社会机构后,因为没有医疗机构背书,也不能合法开展针灸手段,是否造成这些确有专长人员的人才资源浪费,社会机构取得医疗证该怎么办?此类确有专长人员怎么在社会机构合法执业?望各位领导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1-19
答复时间:
2022-01-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
答复内容:

网民“君”:

你咨询社会机构如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确有专长人员合法执业问题的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具体申办条件及流程请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确有专长人员的具体执业问题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咨询。

此复。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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